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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02-12-004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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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長榮航空公司 BR316 班機 BOEING MD-11 型機 國籍登記號碼 B-16101 於中正國際機場降落時重落地失事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02-12-004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國內各航空站航務組之作業程序,須包括發生失事或重大意外事件時,航務員於抵達現場後,應確認座艙語音記錄器斷電之程序。

回覆往來紀錄

 

交通部民航局回覆:

 

本部民航局已於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標準一字第09200021900號函知各航空站航務組,重申『於飛安事件發生後,不論是否屬於重大或意外事件,應先要求航空公司作業人員或駕駛員,檢查航空器之座艙通話記錄器必須斷電,並紀錄確認時間備查。各航站於文到七日內將前述納入航務作業手冊修訂後,報局核備』。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3-09-18
點閱次數 8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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