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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05-02-009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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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中華航空公司 CI611 班機 BOEING 747-200 型機 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B-18255 於澎湖縣馬公市東北23浬處之臺灣海峽上空空中解體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05-02-009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對於強制性持續適航資訊,如結構修理評估計畫(Repair Assessment Program, RAP),確保有適當之程序以決定實施之門檻,並將安全、航務運作、施工品質及檢查之不確定因素納入判定實施門檻時之考量。且應將所有用來決定實施門檻之分析資訊完整地記錄。

回覆往來紀錄

94/5/5 /交航 (一)0940004595號

依據ICAO Annex 8之4.3.2節之規定,為達航空器之後續適航以及安全操作,航空器設計國有義務提供登記國任何有關適用之後續適航資訊 (此處指強制性後續適航資訊,亦即適航指令(AD))。本部民航局對適航指令之處理係依據ICAO Annex 8之4.3.3節規範,以直接採用方式辦理(此作法亦為絕大多數國家採用,實務上鮮少國家有能力對航空器設計國發布之強制性後續適航資訊再做評估),並委託我國適航驗證中心轉發布,以為國籍航空公司據以執行。
此外,本部民航局備查之航空公司航空器維護能力手冊中,已包括對後續適航資訊(強制性或非強制性)評估必須有詳細紀錄之規定。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3-09-18
點閱次數 9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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