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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03-09-012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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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遠東航空公司 EF184 班機 MD83 型機 國籍登記號碼 B28023 於馬公機場起飛時左主起落架撞擊跑道端燈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03-09-012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落實「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調查處理規則」第十一條規定,確保飛航事故發生後,航空站相關人員能確認執行CVR斷電措施

回覆往來紀錄

民航局回覆:

1.本部民航局曾於九十年四月二十日,以標準一(九十)字
  第OO一O四九四號函,頒發所屬各航空站,於飛安事件發生
  後如無法認定是否屬於重大或意外事件時,應要求航空公司作
  業人員檢查航空器之座艙通話紀錄器是否斷電,另需執行飛航
  組員酒精測試工作,並作紀錄備查。
2.當日該班次航機於中壢上空執行滑行、停機,正、副駕駛
  員皆未通報本部民航局相關單位,俟本部民航局獲知派員前往
  時,該機已拖往修護棚廠檢視中,本部民航局已要求航空公
  司,飛航組員在晉級情況下應如何通知相關單位及通報程序
  等,一併納入年度訓練課程,亦列入飛安會議內宣達項目。
3.本部民航局另於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以標準一字第
  O九二OO三O九O一O號函,重申前令,再次要求各航站遇航
  機有不正常情況時應確實執行CVR斷電措施。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3-09-18
點閱次數 8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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