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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1-03-012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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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中興航空公司 機型 BK-117 編號 B-77088 金門尚義機場 墜海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1-03-012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檢視直升機緊急救護勤務飛航時間限度訂定之方式與程序,納入駕駛員意見及疲勞相關研究或調查,考慮修訂飛航時間限度之可能。

回覆往來紀錄

100/05/27交航(一)字 第1000004966號

 


一、經檢視美國FAA HEMS相關公告,有關直昇機緊急醫療救護勤務飛航時間限度之訂定,概係規範直昇機進駐醫院、限定責任範圍、飛航臨時性意外現場執行人員緊急救護後送任務者,而國內目前民航直昇機僅飛航機場或直升機飛行場,任務性質有實質差異。另現行「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中有關緊急醫療救護之飛航時間限度,除參酌FAA HEMS公告外,亦考量國內業者緊急醫療作業使用之機型、地理環境等因素並納入固定翼飛機,且經公聽會達成協議後發布實施。

二、而近期國內航空業者另發展出固定翼飛機飛航東南亞、大陸地區國際線之緊急醫療業務,經民航局徵詢各業者後,各方對於刪減飛航時間之修法內容仍有不同意見,民航局刻正配合ICAO芝加哥公約有關對航空人員值勤、休息時間之修訂,重新檢視本國相關法規及再檢視FAA HEMS相關公告之內容,作為後續法規修正之參考,目前已完成第五次公聽會。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11-12-07
點閱次數 7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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