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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1-12-013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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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長榮航空公司 BR 701 班機 B747-400 型機 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B-16410 桃園機場落地時短暫偏出跑道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1-12-013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督導桃園機場公司,有關跑道地帶、道肩、周遭設施、鋪面抗滑及平坦度檢測等業務應以民航局「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標準及建議或相關法規辦理。

回覆往來紀錄

101/03/05日交航(一)字 第1018100019號

 

1.桃園國際機場空側設施係分別於68年及73年啟用,迄今運作已分別達33年及28年,其已逾ICAO規範規定之使用壽年,民航局於91年9月10日委託中華顧問工程司辦理「中正機場道面整建策略及評估計畫等技術服務工作」,主要工作包括資料蒐集、道面調查檢測、道面評估及整建策略研訂,並已於93年10月11日將計畫書報請交通部審核。
期間經多次召開會議討論,交通部於95年10月24日將推動計畫書核轉報院,行政院於95年12月29日函復交通部,請照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會商結論辦理。後本計畫經奉行政院99年4月14日函示原則同意。

2.桃園國際航空站自99年11月1日起改制成立機場公司,本案民航局乃依交通部99年8月18日指示,移由機場公司接辦。

3.原桃園國際航空站自89年起,每年編列5000萬元以下預算,自辦空側設施維護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並依權責自行辦理督導及驗收事宜。

4.機場公司自99年11月1日起,每年編列預算維修相關設施,自辦維護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並依權責自行辦理督導及驗收事宜。

5.綜上所述,有關飛航安全委員會所提意見,均已列在道面整建計畫範圍,俟機場公司將 「桃園國際機場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計畫工程」發包、整建完成後,空側設施均符合ICAO規範之規定。

6.另有關跑道摩擦係數檢測,民航局前於101年2月13日站務場字第1010004737號函要求機場公司以2種速度檢測。

7.復查「桃園國際機場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推動計畫書,曾以澳洲道路研究委員會所研發之行走式平坦儀,對兩跑道中心線與B747機型左右主輪軌跡各3條縱剖面線進行平坦度調查;民航局將持續督導機場公司依據「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落實平坦度檢測。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11-12-07
點閱次數 7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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