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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1-09-001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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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0306 GT-400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1-09-001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加強對超輕型載具違法場地與違法活動之取締。

回覆往來紀錄

100/10/20日標準一字 第1000032525號

 

1.現有散佈各地違規使用之活動場土地計有16個,其地目不符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規範,惟其違規使用土地之取締權責單位屬地方縣市政府;民航局除函請地方縣市政府依權責取締外,並函文各縣市政府釋出公有土地供超輕型載具活動使用,99.5.10內政部亦函請地方縣市政府依權責取締。

2.民航局曾多次發函各超輕活動團體,要求對其所屬會員加強教育及宣導,不得違法從事飛航活動。

3.民航局依交通部公布之「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超輕型載具起降場使用其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積極輔導依該要點將一般農牧用地變更為遊憩用地,己有花蓮縣鳳林鎮及屏東縣高樹鄉二個成功變更之案例。

4.民航局除依擬定之查核計畫,於平日及假日不定期檢派航空安全檢查員對各超輕活動場地進行飛航活動查核及法規宣導外,亦於重點期間加強查核,必要時亦會同航空警察局協請地方警察局派員配合查核。

5.超輕型載具管理法規公布至今,民航局業已依法針對超輕違規飛航事件共計完成調查24案;裁罰19人次分別處以8至21萬元罰鍰,1人次判刑2個月,1人次送地檢署偵辦中,1人次待飛安評議。

6.民航局曾針對本案於100年5月12日函台南市政府並副知內政部地政司有關安南區十二佃「超輕型載具活動場」 非都巿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以徹底根除超輕型載具違法飛航情形,台南市政府函復民航局已於100年4月20日查處在案。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11-12-07
點閱次數 8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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