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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1-09-002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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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0306 GT-400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1-09-002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加強宣導超輕型載具檢驗與維護的重要性,及載具使用無航空器認證引擎之風險­。

回覆往來紀錄

100/10/20日標準一字 第1000032525號

1.民航局為便於超輕各活動團體管理與審查,已於98年1月將超輕型載具相關民航通告、超輕型載具檢驗作業程序等資訊公布於民航局網站之超輕型載具專區供參。另亦曾於99年4月發布「超輕型載具維修注意事項」飛安公告(ASB No: 99-056/M),供各超輕活動團體遵循。
2.各年度超輕型載具飛安巡迴講習為民航局政策重點項目之一,本局曾於93、94、96、97、98、99年分別於台中、高雄、花蓮、台北等地,舉辦計31場次超輕型載具法規巡迴講習及測驗人員講習,迄今總計超過1,500人次。
3.民航局曾於99年3月31日發函各超輕活動團體,要求確實培養所屬超輕型載具結構及引擎合格維修人員,以執行相關維修工作並記錄備查;99年並特別針對ROTAX 912發動機一般保養與維護,商請台灣區ROTAX代理商劉寶安先生實施授課,共計有10個活動團體、28人次參加。
4.民航局將於今(100)年11月分別於北、中、南、東地區,舉辦5場次之超輕型載具法規暨飛安講習,邀請各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會員、航空警察單位及本局各航空站人員,針對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最新修訂情況與法規宣導、超輕型載具歷年重大飛安事件案
  例分析、基本航空知識、超輕型載具檢驗與維護的重要性等課目實施講授。
5.各協會超輕型載具測驗人員及檢驗人員為超輕活動之關鍵人物,民航局將於今(100) 年12月分別舉行1場次之超輕型載具測驗人員與檢驗人員講習,以強化該等工作人員法規認知、測驗與檢驗程序與技巧。

 

飛安會意見: 建請列管。

本建議具體工作內容第五項請依預定完成期限列管

 

 

101/07/31標準一字 第1010024147號

宣導超輕型載具檢驗與維護的重要性,及載具使用無航空器認證引擎之風險。
1.民航局為便於超輕各活動團體管理與審查,已於98年1月將超輕型載具相關民航通告、超輕型載具檢驗作業程序等資訊公布於民航局網站之超輕型載具專區供參。另亦曾於99年4月發布「超輕型載具維修注意事項」飛安公告(ASB No: 99-056/ M),供各超輕活動團體遵循。
2.各年度超輕型載具飛安巡迴講習為民航局政策重點項目之一,本局於93、94、96、97、98、99年分別於台中、高雄、花蓮、台北等地,舉辦計31場次超輕型載具法規巡迴講習及測驗人員講習,迄今總計超過1,500人次。
3.民航局並於99年3月31日發函各超輕活動團體,要求確實培養所屬超輕型載具結構及引擎合格維修人員,以執行相關維修工作並記錄備查;99年並特別針對ROTAX 912發動機一般保養與維護,商請台灣區ROTAX代理商劉寶安先生實施授課,共計有10個活動團體、28人次參加。
4.民航局業於100年11月27日完成北、中、南、東地區5場次之超輕型載具法規暨飛安講習,邀請各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會員、航空警察單位及民航局各航空站人員,針對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最新修訂情況與法規宣導、超輕型載具歷年重大飛安事件案例分析、基本航空知識、超輕型載具檢驗與維護的重要性等課目實施講授。
5.各協會超輕型載具測驗人員及檢驗人員為超輕活動之關鍵人員,民航局業已於100年12月24日完成超輕型載具測驗人員與檢驗人員講習,以強化該等工作人員法規認知、測驗與檢驗程序與技巧。

 

飛安會意見:已完成改善,建請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1-12-07
點閱次數 78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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