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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06-08-009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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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1030 C42B 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06-08-009
受建議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為改善超輕型載具飛安環境,減少超輕型載具目前之非法飛行,所涉部會如交通部、內政部、經濟部與行院農業委員會協商解決活動場地之問題。

回覆往來紀錄

95/11/21農授水保字第0951844222號

 

有關飛安會「94年10月30日嘉義梅山鄉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調查報告」,涉及水土保持部分,旨揭調查報告中「為改善超輕型載具飛安環境,減少超輕型載具目前之非法飛行,建議所設部會如交通部、內政部、經濟部與農委會協商解決活動場地之問題」乙節,其中活動場地之擇定,應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責;如涉及山坡地開發之行為,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水土保持義務人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審核後實施。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雖採取積極態度協調相關部會協助活動團體解決問題,本飛安改善建議對象尚包括內政部、經濟部與行院農業委員會,非單一政府機關可完成,且目前仍未有活動團體可進行合法活動,為利追蹤以改善飛安環境,宜予列管。

 

 

96/07/23農授水保字第096185624號

 

1.本案本會前以95年11月27日農授水保字第0951844222號函
  表示「活動場地之擇定,應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如涉及
  山坡地之開發行為,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水土保持義務
  人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主管機關審核後實施。」在案,
  合先敘明。
2.有關輔導合法活動場地之取得,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導,
  涉及水土保持事項,本會及地方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再配合審查
  及監督實施。

 

 

飛安會意見:已完成改善,建請解除列管。

依交通部96723日交航字第0960007033號函有關C42B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調查報告飛安改善建議事項之分項執行計畫情形說明;目前民航局審查合格之超輕型載具活動場地已有2件,並於9672日核定一協會之活動指導手冊。其它亦有數件活動場地之申請及活動指導手冊仍在辦理中,建請解除本案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03-09-18
點閱次數 7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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