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5/23台內空勤字第1000860035號函
【執行計畫】 一、建立空勤總隊航空專業管理階層: 培育具有簡任資格之航空專業管理人才。 二、建立空勤總隊飛安監督管理機制: (一)爭取成立專責、專職業務管理單位「飛安組」。 (二)現行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飛安監理會」實施監理 機制。 (三)規劃飛安監理自律及他律作為。 【辦理情形】 一、航空專業管理階層: 空勤總隊99年度已薦送具有航空專業之中高階人員參加 薦升簡任官等訓練計7人。 二、飛安監督管理機制: (一)辦理飛安監理自律面: 1.依據空勤總隊「飛地安月、季會輔導作法」,總隊長 率各單位主管定期至勤務大隊、隊參加飛安季會、月 會。 2.空勤總隊每年舉辦飛航事故程序演練。 (二)辦理飛安監理他律面: 1.成立飛安管理評鑑小組,小組成員除監理會一般(外聘 )委員擔任外,得再增聘國內外具飛航安全管理知能人 士若干人協助評鑑事宜,定期每年年終對空勤總隊暨 所屬勤務大隊、隊實施年度飛安評鑑並提出改善建議。 2.每季定期召開飛安監理委員會議,針對飛安業務於會 議中討論並提出改善事項。 3.每月規劃外聘委員至勤務隊實施飛安督導,並提出優 、缺點及建議事項。 【結論】 有關設置專責、專職之飛安管理機制單位,窒礙難行之理由: 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期程,目前暫不同意空勤總隊設置一專責、專職之飛安管理機制單位(飛安組),現階段僅能由航務組、機務組及勤務指揮中心兼辦飛地安相關業務,並由任務編組「飛安監理會」實施監督機制。 一、儲備具航空專業管理階層人才,俟機提報內政部任用。 二、仍以現行任務編組方式成立「飛安監理會」實施監督機 制。 三、已於99年8月10日完成修訂飛安監理會設置要點及增聘足 額外部委員。 四、已於100年1月21日完成99年度飛安管理評鑑事宜,評鑑 項目分航務、勤務及適航 (機務)部分,飛安改善建議 事項計33項。 五、已於100年4月起實施外聘委員每月至勤務隊作飛安督 導,4月15日至勤務二大一隊督導,共提出優點4項、缺 點2項、建議事項5項。 【已完成,持續辦理】。
飛安會意見:請就現行飛安監理機制再行檢視管理階層之專責、專職性及該機制之監理 功、效能。
100/08/31台內空勤字第1000860066號函
【執行計畫】 一、建立空勤總隊航空專業管理階層:培育具有簡任資格之航 空專業管理人才。 二、建立空勤總隊飛安監督管理機制: (一)爭取成立專責、專職業務管理單位「飛安組」。 (二)現行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飛安監理會」實施監理機 制。 (三)規劃飛安監理自律及他律作為。 【辦理情形】 一、航空專業管理階層: 空勤總隊99年度已薦送具有航空專業之中高階人員參加薦 升簡任官等訓練計7人。 二、飛安監督管理機制: (一)辦理飛安監理自律面: 1.依據空勤總隊「飛地安月、季會輔導作法」,總隊長率 各單位主管定期至勤務大隊、隊參加飛安季會、月會。 2.空勤總隊每年舉辦飛航事故程序演練。 (二)辦理飛安監理他律面: 1.成立飛安管理評鑑小組,小組成員除監理會一般(外聘) 委員擔任外,得再增聘國內外具有飛航安全管理知能人 士若干人協助評鑑事宜,定期每年年終對空勤總隊暨所 屬勤務大隊、隊實施年度飛安評鑑並提出改善建議。 2.每季定期召開飛安監理委員會議,針對飛安業務於會議 中討論並提出改善事項。 3.每月規劃外聘委員至勤務隊實施飛安督導,並提出優、 缺點及建議事項。 【結論】 目前仍以現行任務編組方式成立「飛安監理會」實施監督機制;未來俟行政院組織改造結果,再另案規劃設一專責、專職之飛安監理法定業務單位。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