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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4-10-010


資料發布日期 1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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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中興航空公司 BK 117B-2 型機 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B-77009 執行運補作業於玉山北峰停機坪落地時墜毀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4-10-010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督導中興航空完成本事件之飛安改善建議,包含航務安全管理之效能、飛安異常事件的改正與預防措施之宣導、自我督察系統之改善,並輔導建立主動有效之風險管理程序。

回覆往來紀錄

104/01/30交航(一)字第1048100018號

一、中興航空已訂有安全管理手冊、自我督察手冊,並經民航局備查後,始可作為該公司安全管理之依據,民航局於接獲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針對本次事故之調查報告後,對於報告中致中興航空公司之飛安改善建議,已函請中興航空落實辦理,並將各項改善作為納入實地檢查重點項目。

二、有關航務安全管理效能部分:

(一)民航局已加強督導該公司於執行特殊作業時,應加強公司內部各單位之橫向聯繫,從源頭管控以消弭風險因子,以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另於執行高高度裝載作業時,除應符合航空器飛航手冊性能限度外,並宜保留適切之載重安全裕度,並建立臨時起降場貨物秤重之雙重檢查機制,以確保飛航安全。

(二)中興航空於本次事故發生後,已撤換航務處處長,並加強航務作業管理與安全督導,並由航務處副總經理主導,納編技術副總、航務主管及安管主管編成航務督導小組,於每月飛安會議後召開會議,就民航局檢查與自我督察檢查缺失改正情形逐項審核。

三、飛安異常事件的改正與預防措施之宣導:

加強飛安異常事件之改正與預防措施之宣導,中興航空現由航務處副總經理主導,納編技術副總、航務主管及安管主管編成航務督導小組,加強航務作業安全督導。於發生飛安異常事件時立即召開會議,研討改正預防作為,有關航務異常事件及作業缺失與改正情形,均於每月第四週召開航務會議中加強宣導。

四、督導自我督察系統之改善,並輔導建立主動有效之風險管理程序:

(一)民航局已督導中興航空加強源頭安全管理、落實作業期間之督察、自我督察人員訓練及落實自我督察缺點改正等項。

(二)中興航空已召開加強橫向聯繫會議,檢討各部門接獲任務後之相互協調及風險管理機制,有關人員並已針對外場作業安全管理全盤檢視,擬定該公司直昇機外場作業標準程序,將飛航安全風險管控流程、業務面風險評估、客戶責任、裝備檢查與作業安全、作業環境安全檢查、地面作業人員職責與重量管控作為、航機指揮/引導、作業人員練規定及自我督察等,納入管理機制,並對所有參與之作業人員實施訓練,另配合修正航務、直昇機機外掛載作業、場站作業、自我督察作業等手冊。

 

飛安會意見:請再提供資料。

有關飛安異常事件的改正與預防措施之宣導,請提供航務會議中有關航務異常事件及作業缺失與改正情形之會議紀錄(含週知相關人員之方式)。
有關督導自我督察系統之改善,並輔導建立主動有效之風險管理程序,請提供該公司如何加強源頭安全管理、及落實自我督察缺點改正等項修訂文件及做法。

 

104/05/14交航(一)字第1048100134號

一、中興航空已訂有安全管理手冊、自我督察手冊,並經民航局備查後,始可作為該公司安全管理之依據,民航局於接獲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針對本次事故之調查報告後,對於報告中致中興航空公司之飛安改善建議,已函請中興航空落實辦理,並將各項改善作為納入實地檢查重點項目。

二、有關航務安全管理效能部分:

(一)民航局已加強督導該公司於執行特殊作業時,應加強公司內部各單位之橫向聯繫,從源頭管控以消弭風險因子,以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另於執行高高度裝載作業時,除應符合航空器飛航手冊性能限度外,並宜保留適切之載重安全裕度,並建立臨時起降場貨物秤重之雙重檢查機制,以確保飛航安全。

(二)中興航空於本次事故發生後,已撤換航務處處長,並加強航務作業管理與安全督導,並由航務處副總經理主導,納編技術副總、航務主管及安管主管編成航務督導小組,於每月飛安會議後召開會議,就民航局檢查與自我督察檢查缺失改正情形逐項審核。

三、飛安異常事件的改正與預防措施之宣導:

加強飛安異常事件之改正與預防措施之宣導,中興航空現由航務處副總經理主導,納編技術副總、航務主管及安管主管編成航務督導小組,加強航務作業安全督導。於發生飛安異常事件時立即召開會議,研討改正預防作為,有關航務異常事件及作業缺失與改正情形,均於每月第四週召開航務會議中加強宣導。

四、督導自我督察系統之改善,並輔導建立主動有效之風險管理程序:

(一)民航局已督導中興航空加強源頭安全管理、落實作業期間之督察、自我督察人員訓練及落實自我督察缺點改正等項。

(二)中興航空已召開加強橫向聯繫會議,檢討各部門接獲任務後之相互協調及風險管理機制,有關人員並已針對外場作業安全管理全盤檢視,擬定該公司直昇機外場作業標準程序,將飛航安全風險管控流程、業務面風險評估、客戶責任、裝備檢查與作業安全、作業環境安全檢查、地面作業人員職責與重量管控作為、航機指揮/引導、作業人員練規定及自我督察等,納入管理機制,並對所有參與之作業人員實施訓練,另配合修正航務、直昇機機外掛載作業、場站作業、自我督察作業等手冊。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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