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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5-10-012


資料發布日期 10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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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PA2002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5-10-012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五章(監督及管理) 及「開發經營契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監督,書面通知大鵬灣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該公司於施行超輕活動時,確實按照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超輕飛行發展協會活動指導手冊規定作業。

回覆往來紀錄

104/11/21觀鵬企字第1049903355號
 

一、因PA2002超輕型載具於104年3月16日發生飛航事故,目
    前大鵬灣公司的超輕型載具活動均暫停營運,後續該公
    司如再辦理超輕型載具活動,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
    管理處將以書面或相關會議通知大鵬灣公司,要求該公
    司確實按照民航局核定的活動指導手冊規定辦理各項作
    業。
二、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已將本項分項執行計畫
    列為業務重點並持續辦理。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5-05-13
點閱次數 7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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