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2/15交航(一)字第105810016號
1.民航局已於104年12月28日以標準一字第10405026747號
函,要求德安航空公司(以下簡稱德安航空)依飛航安
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飛安會)調查報告飛安改善建
議,提報辦理改善情形。
2德安航空已於105年1月18日以德安管(105)字第0053號
函,陳報其對本項飛安改善建議辦理情形,經民航局審
查結果如下:
(1)德安航空已刪除DO-228航務手冊,有關航空器駕駛
員任用除外條款,以隔絕例外任用之情形;依據
DO-228飛航組員訓練手冊擬定年度訓練計畫,並依
計畫施訓,前述計畫已將單發動機演練程序納入複
訓與考驗重點;民航局檢查員於104年度期間跟機觀
察該型機所有航空器駕駛員之術科測驗,執行情形
良好。
(2)德安航空囿於航空器駕駛員招募不易之客觀環境限
制,在滿足航空器駕駛員適職性條件下,為維持離
島偏遠航線正常運作,將DO-228機隊正駕駛員及教
師駕駛員之資格略為調整,並輔以加強訓練等措施
後任用。
(3)檢視德安航空104年度教師駕駛員進用、升訓、退訓
及體停等作業,未備有審議之會議紀錄,為確保審
議作業能依據航務手冊規範進行,民航局將持續管
制追蹤。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依預定完成期限列管105年6月30日
105/12/30交航(一)字第1058100296號
1.民航局已於104年12月28日以標準一字第10405026747
號函,要求德安航空公司(以下簡稱德安航空)依飛航安全
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飛安會)調查報告飛安改善建議,
提報辦理改善情形。
2.德安航空已於105年1月18日以德安管(105)字第0053號
函,陳報其對本項飛安改善建議辦理情形,經民航局審查
結果如下:
(1)德安航空已刪除DO-228航務手冊,有關航空器駕駛員
任用除外條款,以隔絕例外任用之情形;依據DO-228
飛航組員訓練手冊擬定年度訓練計畫,並依計畫施
訓,前述計畫已將單發動機演練程序納入複訓與考驗
重點;民航局檢查員於104年度期間跟機觀察該型機所
有航空器駕駛員之術科測驗,執行情形良好。
(2)德安航空依「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與「航空人
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於符合航空器駕駛
員適職性條件下,於航務手冊調低教師駕駛員候選資
格,並輔以加強訓練等措施後任用,以因應航空器駕駛
員招募不易之客觀環境限制,及維持離島偏遠航線正常
運作。
(3)檢視德安航空104年度教師駕駛員進用、升訓、退訓及
體停等作業,未備有審議之會議紀錄,為確保審議作業
能依據航務手冊規範進行,經民航局要求該公司持續改
善後,德安航空已於105年3月28日以德安管(105)字
第1050289-1號函陳報相關缺失改善資料,經民航局複查
並已於105年3月31日以標準一字第1050007663號函同意
備查,另經民航局後續追蹤查核情良好。
飛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