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2/15交航(一)字第105810016號
1.民航局已於104年12月28日以標準一字第10405026747號 函,要求德安航空公司(以下簡稱德安航空)依飛航安 全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飛安會)調查報告飛安改善建 議,提報辦理改善情形。 2德安航空已於105年1月18日以德安管(105)字第0053號 函,陳報其對本項飛安改善建議辦理情形,經民航局審 查結果如下: (1)德安航空已刪除DO-228航務手冊,有關航空器駕駛 員任用除外條款,以隔絕例外任用之情形;依據 DO-228飛航組員訓練手冊擬定年度訓練計畫,並依 計畫施訓,前述計畫已將單發動機演練程序納入複 訓與考驗重點;民航局檢查員於104年度期間跟機觀 察該型機所有航空器駕駛員之術科測驗,執行情形 良好。 (2)德安航空囿於航空器駕駛員招募不易之客觀環境限 制,在滿足航空器駕駛員適職性條件下,為維持離 島偏遠航線正常運作,將DO-228機隊正駕駛員及教 師駕駛員之資格略為調整,並輔以加強訓練等措施 後任用。 (3)檢視德安航空104年度教師駕駛員進用、升訓、退訓 及體停等作業,未備有審議之會議紀錄,為確保審 議作業能依據航務手冊規範進行,民航局將持續管 制追蹤。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依預定完成期限列管105年6月30日
105/12/30交航(一)字第1058100296號
1.民航局已於104年12月28日以標準一字第10405026747 號函,要求德安航空公司(以下簡稱德安航空)依飛航安全 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飛安會)調查報告飛安改善建議, 提報辦理改善情形。 2.德安航空已於105年1月18日以德安管(105)字第0053號 函,陳報其對本項飛安改善建議辦理情形,經民航局審查 結果如下: (1)德安航空已刪除DO-228航務手冊,有關航空器駕駛員 任用除外條款,以隔絕例外任用之情形;依據DO-228 飛航組員訓練手冊擬定年度訓練計畫,並依計畫施 訓,前述計畫已將單發動機演練程序納入複訓與考驗 重點;民航局檢查員於104年度期間跟機觀察該型機所 有航空器駕駛員之術科測驗,執行情形良好。 (2)德安航空依「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與「航空人 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於符合航空器駕駛 員適職性條件下,於航務手冊調低教師駕駛員候選資 格,並輔以加強訓練等措施後任用,以因應航空器駕駛 員招募不易之客觀環境限制,及維持離島偏遠航線正常 運作。 (3)檢視德安航空104年度教師駕駛員進用、升訓、退訓及 體停等作業,未備有審議之會議紀錄,為確保審議作業 能依據航務手冊規範進行,經民航局要求該公司持續改 善後,德安航空已於105年3月28日以德安管(105)字 第1050289-1號函陳報相關缺失改善資料,經民航局複查 並已於105年3月31日以標準一字第1050007663號函同意 備查,另經民航局後續追蹤查核情良好。
飛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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