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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6-01-023


資料發布日期 10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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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復興航空公司 GE222 班機 ATR72-212A 型機 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B-22810 於馬公機場 20 跑道進場時撞擊地障墜毀於住宅區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6-01-023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提供檢查員完整之訓練及發展,以確保所有檢查員有效執行風險監理業務及航務查核作業。

回覆往來紀錄

105/04/29交航(一)字第1058100044號

  1. 民航局招募之助理檢查員須參加航訓所實施之4週課堂教學及3個月在職訓練,並經考核及格後,方能在主任檢查員之督導下執行查核作業,且每年施以複訓,以持續精進其適職性。
  2. 除上述訓練外,民航局對業者風險評估上,已將ICAO Annex 19安全管理之標準列入相關法規,並將ICAO安全管理手冊 9859發布為民航通告AC120-32(目前為第4版),供業者建置系統及檢查員評估系統有效性之參考。
  3. 民航局已發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檢查及飛航測試執行要點」,作為檢查員督導、考核之依據,另民航局航務檢查員手冊訂有「航空運輸業管理效能」(J/F 18)工作項目,供檢查員執行檢查時之參考。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民航局提出事故後對檢查員加強之風險監理業務及航務查核作業訓練及其有效性評估報告或相關紀錄,以佐證民航局已確保所有檢查員能夠有效執行風險監理業務及航務查核作業。

 

105/10/17交航(一)字第1058100174號

  1. 民航局招募之助理檢查員須參加航訓所實施之4週課堂教學及3個月在職訓練,並經考核及格後,方能在主任檢查員之督導下執行查核作業,且每年施以複訓,以持續精進其適職性。
  2. 除上述訓練外,民航局對業者風險評估上,已將ICAO Annex 19安全管理之標準列入相關法規,並將ICAO安全管理手冊 9859發布為民航通告AC120-32(目前為第4版),供業者建置系統及檢查員評估系統有效性之參考。
  3. 民航局已發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檢查及飛航測試執行要點」,作為檢查員督導、考核之依據,另民航局航務檢查員手冊訂有「航空運輸業管理效能」(J/F 18)工作項目,供檢查員執行檢查時之參考。
  4. 根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檢查及飛航測試執行要點」,民航局檢查員均須定期參加複訓或如推動SMS建置、訂定飛安績效目標/指標(Safety Performance Targets/ Safety Performance IndicatorsSPT/SPI)FOQA系統及飛時優化等專案。
  5. 民航局依據SSP持續推動各項飛安監理工作,對於飛航作業風險掌控。民航局首重藉由FOQA系統、飛時優化及疲勞管理等措施,藉由資料導向作為,達到風險控管之目標。

 

飛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09-01-08
點閱次數 11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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