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19 /台內空勤字第1060860004號 一、空勤總隊固定翼機隊動態查核由飛安監理會(飛安稽查) 及航務組(飛行查核)等兩單位之飛行專業人員負責執 行,以定期及不定期方式實施稽查或查核作業。 二、飛安監理會飛安稽查作業: (一)飛行稽查: 飛安監理會飛行稽查人員每2個月實施1次定翼機隊稽 查;航務組以不定期方式前往定翼機隊實施飛行稽查。 (二)稽查重點: 1.飛行操作程序應依照手冊技令規範。 2.熟悉各項警告系統辨識及緊急操作程序正確應變作 為。 3.常年訓練實施成效。 4.飛行人員年度檢定鑑測執行情形。 5.委商履約督導執行情形。 (三)實施方式. 1.靜態查核: 查核機組人員任務前準備作業,含任務提示、飛航 操作風險評估、天氣資料查詢、火砲射擊公告及個 人求生裝備使用情形等。 2.動態查核: 採隨機同乘,稽查任務組員實施飛行前檢查、試車 及飛行操作是否依照標準操作程序作業、緊急操作 等項。 三、航務組飛行查核: 航務組人員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至定翼機組執行飛行動 態查核工作,惟定翼機組排定全島空偵照任務,常受天 候影響而未遂行;航務組人員至該機型查核,仍要求排 定共勤訓練,藉以發掘飛行訓練缺失,策進精進做法, 落實航務訓練推展工作。
飛安會意見:請提供稽查及駐點紀錄等佐證資料。
106/3/1 /台內空勤字第1060860015號
一、空勤總隊固定翼機隊動態查核由飛安監理會(飛安稽查) 及航務組(飛行查核)等兩單位之飛行專業人員負責執 行,以定期及不定期方式實施稽查或查核作業。 二、飛安監理會飛安稽查作業: (一)飛行稽查: 飛安監理會飛行稽查人員每2個月實施1次定翼機隊稽 查;航務組以不定期方式前往定翼機隊實施飛行稽查。 (二)稽查重點: 1.飛行操作程序應依照手冊技令規範。 2.熟悉各項警告系統辨識及緊急操作程序正確應變作 為。 3.常年訓練實施成效。 4.飛行人員年度檢定鑑測執行情形。 5.委商履約督導執行情形。 (三)實施方式. 1.靜態查核: 查核機組人員任務前準備作業,含任務提示、飛航 操作風險評估、天氣資料查詢、火砲射擊公告及個 人求生裝備使用情形等。 2.動態查核: 採隨機同乘,稽查任務組員實施飛行前檢查、試車 及飛行操作是否依照標準操作程序作業、緊急操作 程序應變能力、飛航教師教學品質、座艙資源管理 等項。 三、航務組飛行查核: 航務組人員採定期與不定期方式至定翼機組執行飛行動 態查核工作,惟定翼機組排定全島空偵照任務,常受天 候影響而未遂行;航務組人員至該機型查核,仍要求排 定共勤訓練,藉以發掘飛行訓練缺失,策進精進做法, 落實航務訓練推展工作。
【辦理情形】 一、105年度至各勤務隊實施飛行稽查總計148次,其中定翼 機隊(勤務第三大隊第一隊)稽查計有26次,登機動態 查核計5次。 二、另空勤總隊於105年12月8~9日(兩日)由所屬飛安監理 會、航務組、機務組人員前往定翼機隊(勤務第三大隊 第一隊)駐隊訪視,檢視有關任務整備、訓練實施情 形、飛機保修作業及履約督導等執行狀況,確保各項工 作均能在符合安全規範下運作。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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