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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7-04-008


資料發布日期 10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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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空中巴士直昇機 AS365 N3 型機 編號 NA-107 於新北市石門區外海執行人員吊掛時墜海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7-04-008
受建議單位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重新檢視及落實搜救聯合作業現場指揮官指派及共同通訊頻率程序,改善現場搜救指揮及協同合作效能。

回覆往來紀錄

106/06/22台內空勤字第1060860059號

為發揮搜救合作效能,改善溝通管道,確實改進措施如下:
1.案發當下因過於緊急,空勤總隊立即向國家搜救指揮中心
  請求協助救援,並派遣總隊直升機飛往救援,第一時間尚未成
  立前進指揮所實施搜救聯合作業。
2.經檢視空勤總隊「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規定」,前進指
  揮組由實際執行救援勤務隊之勤務大隊大隊長或隊長輪值擔任
  組長,於接獲通知後立即進駐前進指揮所辦理調度、協調及災
  情影像傳送等事宜,掌握現場狀況,隨時向空勤總隊回報。空
  勤總隊將落實施行。
3.空勤總隊勤務指揮中心函(105年7月4日勤指1054000203
  號)各勤務隊,重申執行訓練、演習及任務時,使用之無線電
  頻率,平時訓練、演習勿占用救援頻道,適時切換以利救援任
  務遂行。確實暢通與相關單位之聯繫管道,有效掌握災情狀
  況,隨時與地面、海上搜救單位保持溝通。
4.適時派員配合進駐各主管業務機關成立之前進指揮所,落
  實搜救聯合作業並掌握災害現場救災情形及支援需求,有效提
  供救援能量。
【辦理情形】
1.落實執行空勤總隊「飛地安全事件處理作業程序」,視情
  況建立前進指揮所及相關通訊設備,有效掌握現場搜救作業。
2.在實施聯合搜救作業期間,由空勤總隊勤務指揮中心監控
  各單位無線電通訊使用秩序,以提升搜救指揮效能。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6-09-15
點閱次數 9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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