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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8-01-004


資料發布日期 10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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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中華航空公司 CI704 班機 Airbus 330-300 型機 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B-18307 於桃園機場 23R 跑道落地重飛時機尾觸地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8-01-004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督導中華航空公司,加強教師機師教育訓練,避免此類不當操作情況之發生,以確保所屬飛航組員熟稔原廠與公司手冊中,有關重飛操作符合標準程序規範,並能確實遵循。在下達重飛決策前,能提高對空速、姿態、外型、減速裝置、動力及剩餘跑道長度等相關因素之狀況警覺,整體評估重飛之適當性與風險後再據以執行,以避免機尾觸地之作業安全。

回覆往來紀錄

107/05/02交航(一)字第1078100069號

交通部民航局(下稱民航局)督導中華航空改善辦理情形:
一、已完成/持續列管之改善措施:
  (一)航務處訓練部門已發布Instructor Pilot/Check Pilot(IP/CP) MEMO 提醒教師機師帶飛時監控之範圍與內容、接手改正時機點等重點;另已將改正時機及操作納入IP/CP 模擬機施訓及未來訓練飛行之重點項目。

  (二)航務處已於2016年10月發佈通告,告知正駕駛有關給飛考量、監控重點及接手改正時機,尤須落實監控與Call Out以互相提醒。

  (三)2017年上、下半年之年度複訓訓練(PT3/ PT4),針對線上飛航組員進行訓練,藉此確保飛航組員重飛操作符合標準程序規範;應練習在不同狀況下執行重飛程序,落實組員資源管理及在不同空速、姿態、外型等相關因素之狀況警覺;同時透過提示教育飛航組員,評估重飛之適當性與風險,以及在起飛、落地階段發生機尾觸地之因素項目;亦針對落地彈跳重飛適當性進行討論,以避免發生機尾觸地情事。執行結果:各機型均已執行完畢。

  (四)2017年上半年之年度複訓考驗(PC3),於術科提示中,針對CI704事件,以case study方式,討論如何有效利用組員資源管理來監控飛機之狀態,並加強宣導飛航組員對重飛決策下達前之狀況警覺,按照公司手冊及相關規 範,決定是否執行重飛及重飛程序;同時要求飛航組員確實遵循「反推力一經使用必須執行全停落地」之規定。執行結果:各機型均已執行完畢。

  (五)2018年上半年之年度複訓訓練Recurrent EBT(飛航組員實證訓練),針對線上飛航組員於Recurrent EBT Day2之術科訓練提示中加強宣導,飛航組員應在進場及落地時,對飛機之空速、姿態、外型、減速裝置、動力等情境加強警覺,並確實遵循「反推力一經使用必須執行全停落地」之規定;亦在Recurrent EBT Day2術科訓練中,練習組員資源管理之運用。執行結果:各機型依規劃進行訓練中,預計於2018年06月30日前執行完畢。
二、持續性改善計畫及執行期程提報:
  (一)飛航組員初訓:
     1.正駕駛員訓練部分:修訂訓練手冊(Training Manual)中之本場訓練教學大綱(syllabus),利用訓練科目之設計,向學員強調重飛決策前,應提高對空速、姿態、外型、減速裝置、動力及剩餘跑道長度等相關因素之狀況警覺,並按照公司手冊及相關規範,決定是否執行重飛及重飛程序。同時加強對機尾觸地風險發生之識別;另外,亦加強飛航組員監控能力,適時接手並妥善修正飛機姿態,再執行落地程序操作;或整體評估重飛之適當性與風險後,再據以執行重飛程序,以避免機尾觸地。
     2.副駕駛員訓練部分:修訂Training Manual 中之本場訓練syllabus,利用訓練科目之設計,向學員強調重飛決策前,應提高對空速、姿態、外型、減速裝置、動力及剩餘跑道長度等相關因素之狀況警覺,並按照公司手冊及相關規範,決定是否執行重飛及重飛程序;同時加強學員監控能力及標準程序與呼叫。
  (二)飛航組員複訓:修訂Recurrent EBT matrix,增列takeover and recovery techniques/ Tail StrikeAvoidance 一年一次。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9-01-14
點閱次數 11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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