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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8-01-005


資料發布日期 10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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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中華航空公司 CI704 班機 Airbus 330-300 型機 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B-18307 於桃園機場 23R 跑道落地重飛時機尾觸地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8-01-005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督導中華航空公司對所屬教師機師加強教育與訓練,避免此類不當操作情況之發生,以確保執行帶飛任務時避免偏重於指正或檢視受訓駕駛員之飛行操作,而應能兼顧做為監控駕駛員應有之職責,以及具備能夠因應多變的飛航環境的狀況警覺能力,並能對飛航過程中可能發生之非常規性狀況預做準備。

回覆往來紀錄

107/05/02交航(一)字第1078100069號

一、已完成之改善措施:
  (一)2017年5月發佈IP MEMO,提醒教師機師注意接手時機及兼顧做為監控駕駛員應有之職責,同時具備能夠因應多變的飛航環境的狀況警覺能力,並能對飛航過程中,可能發生之非常規性狀況預做準備;並依據公司手冊及相關規範,決定是否執行重飛及重飛程序。執行結果:各機型均已執行完畢。

  (二)2017年下半年之教師機師會議中,以個案研究(Case Study)及動畫方式,向教師機師宣導:落地階段對空速、姿態、外型、減速裝置、動力及剩餘跑道長度等相關因素狀況警覺之重要性;教師機師須確實遵循「反推力一經使用必須執行全停落地」之規定、強調須確實提醒學員瞭解相關公司手冊之規範,並正確執行重飛標準程序,及落地階段之標準程序與呼叫;並討論不同狀況,重飛之適當性及風險。

  (三)執行結果:各機型均已執行完畢。
二、持續性改善計畫:
  (一)教師機師初訓:
     1.於Instructor Training Module IV之地面學科訓練 教材中,強調教師機師應有之職責。
     2.修訂Training Manual 中,有關Instructor Training Module IV訓練之Training Syllabus,加強評估重飛作業之訓練,內容增列機尾觸地風險識別及預防操作,強教師機師對空速、姿態、外型、減速裝置、動力及剩餘跑道長度等之警覺;透過不同情境之練習,加強教師機師評估重飛適當性及風險之能力,再按照公司手冊及相關規範,決定是否執行重飛及重飛程序;同時加強教師機師於執行帶飛任務時,避免偏重於指正或檢視受訓駕駛員之飛行操作,應能兼顧做為監控駕駛員應有之職責,以避免發生機尾觸地事件。  

(二)教師機師複訓:修訂FCTP IP/CP Recurrent Training之takeover and recovery techniques / Tail Strike Avoidance 一年一次。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9-01-14
點閱次數 10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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