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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8-03-009


資料發布日期 10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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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Sikorsky UH-60M 型機 編號 NA-703 於臺中港執行訓練時人員落海受傷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8-03-009
受建議單位 內政部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儘速建立一專職、專責、有效之飛安監理機制,以改善公務航空器之飛航安全。

回覆往來紀錄

107/05/29/內授空勤字第1070860034號

 

1.飛安管理工作屬機關「自律」之作為;飛安監理
  機制則屬「他律」作為,其主要功能是監督機關之飛
  安管理工作是否完備,並適時提出相關改善建議,達
  到無安全漏洞之安全功能。
2.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民國94年11月9日正式成立
  後,以任務編組方式設置「飛安監理會」,會內置外
  聘監理委員若干,均為機關外部具航空專業知能人士
  擔任,委員藉由定期召開的飛安監理會議,審視空中
  勤務總隊飛安工作執行情形,並適時提供建言,以提
  升飛安效能;另安排委員於年度內前往該總隊所屬各
  勤務隊實施督導訪談作業,了解外勤隊飛安情況,所
  提改善建議並納入列管。
3.空勤總隊現行飛安監理會之功能,已就「他律」
  及「自律」兩方面推動具體作為,強化其運作機制,
  改善公務航空器之飛航安全。現行飛安監理會雖為任
  務編組,惟已外聘委員監理飛地安工作,另調派具資
  深飛行與機務專長人員辦理飛行及地面安全管理業務,
  其單位性質、角色、定位等同法制化,尚能有效執行
  飛航安全之管控與監理功能。

【辦理情形】
組設調整成立正式之飛安管理單位,目前研擬中。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108/01/04/內授空勤字第1080860002號

1. 飛安管理工作屬機關「自律」之作為;飛安監理機制則屬「他律」作為,其主要功能是監督機關之飛安管理工作是否完備,並適時提出相關改善建議,達到無安全漏洞之安全功能。

2.空勤總隊刻正辦理組織調整,成立正式飛安部門,強化其運作機制,改善公務航空器之飛航安全,並規劃就「他律」(外部監理)及「自律」(內部管理)兩方面推動具體作為;由外聘委員監理飛地安工作,另調派具資深飛行與機務專長人員辦理飛行及地面安全管理業務,以有效執行飛航安全之管控與監理功能。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108/05/17/內授空勤字第1080860034號

1. 空中勤務總隊於民國108年3月28日空勤人字第108000245號函發布成立飛安組,分設查核及預防2科,推動飛安相關事宜,掌理事項如下:

總隊飛航安全監理機制與飛航安全管理之規劃及執
 
飛地安全事件預防規劃及執行。
飛地安全事件調查、分析、檢討及管考。
飛地安全教育訓練、稽查規劃及執行。
飛地安全相關會議之召開及參加。
國內外相關單位飛地安全資訊交流。
飛地安全相關規定之修訂、宣導、推動及執行。
其他相關飛地安全事項。

2. 持續推動「他律」(外部監理)及「自律」(內部管理)作為:

遴聘飛安委員(8人)每月規劃1位委員赴空勤總隊1處駐地實施飛安督導訪談;每季召開委員會議,對空勤總相關飛安作為提出改善建言。
每二年辦理「飛安評鑑」,聘請國內飛航相關專業人士6-8人擔任評鑑委員,至空勤總隊各駐地稽查訪談,協助空勤總隊發掘潛在飛安問題,提升整體飛航安全。

由飛安組查核科人員每月輪流至各駐地實施稽查,針對飛行管理及地面安全作為等執行情形,以有效掌握飛航安全與監理功能,達到安全無漏洞之虞。

飛安會意見:建請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0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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