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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8-10-016


資料發布日期 1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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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凌天航空B-31118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8-10-016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督導凌天航空公司檢視與修訂航務手冊有關飛航駕駛員連續24小時飛航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之限度與實務運作之差異,並強化飛航時間、執勤期間與休息期間之紀錄保存系統,以避免誤解與符合法規要求。

回覆往來紀錄

108/02/11交航(一)字第1088100026號

一、凌天航空航務手冊有關飛航時間與休息時間之限度均符合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282條規定,惟該公司人員對於飛航時間「連續24小時」內不得超過8小時之規定,係以「日曆天」規劃安排,其認知與法規內涵有差異。

 

二、民航局已督導凌天航空加強宣導改正,並於108年1月辦理疲勞管理講習訓練,加強所屬人員對疲勞管理之理解與運用。

 

三、民航局已發函督導普通航空業者加強檢視公司有關飛航組員之飛航時間、執勤期間、休息期間及待命期間等時間(含外場/站作業)之計算及記錄方式、填寫及保存等規定,務必確認其符合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之規範,同時提醒公司應依規定保存相關紀錄。

 

四、凌天航空業已配合檢討及修訂航務手冊疲勞管理相關規定及飛航組員填記執勤紀錄表。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8-03-06
點閱次數 11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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