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C-ASR-19-02-009
事故名稱 | 漢翔公司B-20001飛航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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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ASC-ASR-19-02-009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飛安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加強督導漢翔公司之飛航組員訓練、自我督察作業、飛航組員訓練紀錄管理、民航通告之檢視與處理、以及安全管理機制,以提升其飛航組員之標準作業程序遵守、組員資源管理表現、以及自我督察有效性與確實性。 |
回覆往來紀錄 |
108/05/20交航(一)字第1088100107號 加強督導漢翔公司之飛航組員訓練: 民航局已督導漢翔公司所屬飛航組員,依規定執行適職性訓練與考驗(PT/PC);民航局每年派遣檢查員執行1次「飛航組員訓練與適職性相關作業」查核,觀察其航機操作技巧與知識、標準操作程序遵守、座艙資源管理(CRM)等整體能力及適職性表現。 自我督察作業: 民航局已督導漢翔公司依104年11月5日轉頒之AC F120-59A民航通告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飛安改善建議(ASC-ASR-19-02-005)完成自我督察計畫修訂。 三、飛航組員訓練紀錄管理: 民航局針對漢翔公司飛航組員訓練紀錄管理缺失,已於107年11月22日提出改正建議,要求將有關飛航駕駛員個人訓練紀錄之管理、保存及檢查等完整作法,增訂於相關手冊。 四、民航通告之檢視與處理: 民航局已發函普通業航空公司要求檢視手冊制訂依據及參考資料並配合最新版別內容實施修訂,以避免誤用已停止適用之民航通告作為依據,要求各公司即行檢討、修正並建立手冊定期檢視機制。 五、加強督導漢翔公司安全管理機制: 民航局已督導漢翔公司依104年11月5日轉頒之AC F120-59A民航通告完成自我督察計畫修訂,以強化公司安全管理機制,提昇自我督察有效性與確實性。 民航局持續督導漢翔公司確依自我督察手冊所訂之隨機督察及飛航資料紀錄器及座艙通話記錄器(FDR/CVR)抽檢,落實執行並記錄備查。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本項具體工作顯示,民航局加強漢翔公司飛航組員訓練包含,SOP遵守、CRM及操作技巧等。亦加強漢翔公司之自我督察計畫執行成效及組員訓練記錄管理。並擴及普通航空業(含漢翔公司),檢視及改善有關接收民航通告之處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