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C-ASR-19-03-003
事故名稱 | 長榮航空公司BR56飛航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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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議編號 | ASC-ASR-19-03-003 |
受建議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改善建議狀態 | 結案 |
改善建議內容 |
督導長榮航空及其他我國籍航空公司加強客艙組員手冊完整性及客艙組員訓練,著重於餐飲服務階段遭遇亂流之處置及就座程序,並宣導亂流危害之風險。 |
回覆往來紀錄 |
108/05/07交航(一)字第1088100100號 一、為避免飛航中遭遇亂流造成旅客及客艙組員受傷,民航局已於95年5月16日頒布民航通告AC 120-037「防止空中亂流所造成之傷害」供國籍航空公司發展作業程序及作業時避免亂流危害之指引。本案事件發生後,為提升飛航安全及避免遭遇亂流導致受傷事件,民航局另於107年1月31日發布飛安公告ASB No:107-057/O,提醒航空公司應提升飛航組員對航路氣象、派遣資訊之掌握及判讀,並確實提供飛航組員顯著天氣之提醒,俾利組員及早建立對沿途環境之狀況警覺。 二、長榮航空公司已依據民航局所發布之飛安公告ASB No:107-057/O及AC 120-37,將客艙組員手冊第26版PART I之1.3章節修訂有關遭遇亂流之應變程序,並列入相關訓練中加強客艙組員應變及保障自身安全之重要性。其他我國籍航空公司亦均已依民航局頒布之民航通告、飛安公告辦理。
飛安會意見:接受,建請結案。 |
最後異動時間
1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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