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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ASR-19-08-006


資料發布日期 1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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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華信航空公司AE788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ASR-19-08-006
受建議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改善建議狀態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改善建議內容

協調民航局並與其合作,參考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研擬設置臺中機場跑道中心線燈。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臺中機場「主跑道整建工程」-研擬設置跑道中心線燈
主(協)辦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管考狀態
列管中
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解除列管條件 俟國防部臺中機場「主跑道整建工程」建案確認並發包施工後解除列管。
預計結案日期 俟國防部臺中機場「主跑道整建工程」建案後始能預估結案日期。
具體工作內容01

109/01/16國空督飛字第1090000104號

一、空軍第三聯隊已針對主跑道修繕呈報「主跑道整建可行性評估案」工作計畫,委託專業顧問工程公司執行整建評估,同步將本項整修需求納入評估,並於3月22日辦理決標由「儀恆顧問有限公司」承攬。

二、「主跑道整建可行性評估案」期末報告已於107年12月13日送交第三聯隊,經評估全案整建經費概約16億餘元,現國防部已於108年3月27日邀集民航局、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共同審查,經審查尚有部分意見需改正,已請儀恆公司管制於5月中前完成修正送第三聯隊審查,並依程序報部函轉民航局核定,俟審查無誤後將依程序納入五年兵力整建計畫辦理建案作業。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110/01/28國空督飛字第1100008795號

第三聯隊呈報之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說明書,已將主跑道設置中心線燈(約244盞)需求納入。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10/07/21國空督飛字第1100058741號

 

空軍第三聯隊呈報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說明書,已將主跑道設置中心線燈(約244盞)需求納入,國防部並於7月13日將該需求計畫書函送交通部民航局辦理審查。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10/12/10國空督飛字第1100100049號

空軍第三聯隊呈報之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說明書,已將主跑道設置中心線燈(約244盞)需求納入,國防部並於8月19日函送交通部民航局審查,該局於9月1日函復無附加意見,空軍待簽奉權責長官核可後,辦理建案。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依具體工作內容所示,該計畫仍在執行中。

 

111/6/21國空督飛字第1110048446號

空軍第三聯隊呈報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說明書,已將主跑道設置中心線燈(約244盞)需求納入,本部並於110年8月19 日函送交通部民航局審查,該局於 110年9月1日函復無附加意見,空待簽奉權責長官核可後,辦理建案。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12/1/4國空督飛字第1110192196號

空軍第三聯隊呈報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 說明書,已將主跑道設置中心線燈(約 244 盞)需求納入,國防部並於110年8月 19日函送交通部民航局審查,該局於 110年9月1日函復無附加意見,本軍111年審查(計畫處)仍有警戒機調處及軍投預算不足之情事,故已建請第三聯隊於 112年4月30日前將整建期程修訂115-120年後報部審查,並俟簽奉權責長官核可後呈報國防部納入五年兵整,辦理建案。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依具體工作內容所示,該計畫仍在執行中。

 

112/6/14國空督飛字第1120138965號

1. 本軍第三聯隊呈報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 說明書,已將主跑道設置中心線燈(約 244 盞)需求納入,國防部並於110年8月 19日函送交通部民航局審查,該局於 110年9月1日函復無附加意見,本軍111年審查(計畫處)仍有警戒機調處及軍投預算不足之情事,故已建請第三聯隊於 112年4月30日前將整建期程修訂115-120年後報部審查,並俟簽奉權責長官核可後呈報國防部納入五年兵整,辦理建案。

2. 交通部民航局於112年1月12日召開「113年度軍民航合用機場場面設施維護費」需求會議,因應軍投預算不 足,全案期程規劃自113-118 年延後至115-120年,為先行辦理規劃設計,請本軍先行提送「先期規劃預算需求」,本部112年6月1日函送 113-114年「主跑道整建工程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代收款收支計畫,俟民航局函復同意預算後,114年完成先期規劃設計案,並依建案程序納入116-121年五年兵整辦理建案。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原因: 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112/12/26國空督飛字第第1120300517號

一、 臺中機場跑道中心線燈(約244盞)已納入第三聯隊「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項目辦理整建。
二、 交通部民航局於112年1月12日召開「 1 1 3 年度軍民航合用機場場面設施維護費」需求會議,因應軍投預算不足,全案期程規劃自113-118年延後至115-120年,惟先行辦理規劃設計,請本軍先行提送「先期規劃預算需求」。
三、 本部於112年6月1日函送113-114年「主跑道整建工程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代收款收支計畫,俟民航局函復同意預算後,114年完成先期規劃設計案,並依建案程序納入116-121年五年兵整辦理建案。
四、 交通部民航局於112年8月委請陸航科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完成「臺中機場滑行道整建工程」評估成果報告,並於112年9月12日函請本部儘速啟動第三聯隊「主跑道整建工程」後續工程執行相關作業。
五、 本部於112年10月2日國空後設字第1120225462號令要求第三聯隊依前述依成果報告內容納入工程需求說明併同修正,管制113年3月1日前簽奉權責長官核定,113年9月呈報國防部納五年兵整。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原因: 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俟國防部臺中機場「主跑道整建工程」建案確認並發包施工後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3-06-21
點閱次數 13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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