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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ASR-19-08-007


資料發布日期 1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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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華信航空公司AE788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ASR-19-08-007
受建議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改善建議狀態 分項執行計畫列管中
改善建議內容

協調民航局並與其合作,研擬改善臺中機場跑道橫坡度。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臺中機場「主跑道整建工程」-研擬改善臺中機場跑道橫坡度
主(協)辦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管考狀態
列管中
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解除列管條件 俟國防部臺中機場「主跑道整建工程」建案確認並發包施工後解除列管。
預計結案日期 俟國防部臺中機場「主跑道整建工程」建案後始能預估結案日期。
具體工作內容01

113/7/5國空督飛字第1130137033號

一、有關改善臺中機場跑道橫坡度,該機場縱向坡度為0.8%,符合「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3.4.13規定,惟橫坡度約為 0.5%,未符合上述規範3.1.19 之建議值(1-1.5%),為符合規範建議值,以達跑道迅速排水效能,第三聯隊已將改善事項納入「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項目辦理整建。
二、第三聯隊已於113年3月20日空三聯後字第1130063546 號呈將軍事工程需求說明文件呈報空軍司令部審辦,管制113年9月呈報國防部,後續依建案程序納入116-121年五年兵整辦理建案。
三、另第三聯隊於每日晨間加強跑道巡檢作為,如有積水情況立即由專業單位執行清除作業,避免飛安事件肇生。

具體工作內容02

109/01/16國空督飛字第1090000104號

一、依美國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規定,適當的跑道橫坡度應介於1.0-1.5%之間,經查臺中機場跑道橫坡度平均約為0.46%。

二、第三聯隊鑑於主跑道水泥道面風化日趨嚴重,前於105年12月1日(空三聯後字第1050007337號),呈報「主跑道整建可行性評估案」工作計畫,委託專業顧問工程公司執行整建評估,同步將本項整修需求納入,並於3月22日辦理決標由「儀恆顧問有限公司」承攬。

三、「主跑道整建可行性評估案」期末報告已於107年12月13日送交第三聯隊,經評估全案整建經費概約15億餘元,民航局於108年11月25日場建字第1085029742號函修訂期末報告書(修訂五版) ,計11項審查意見;另該局請空軍提送主跑道整建計畫書併期末報告書(修訂六版)函送該局審辦,第三聯隊已於109年1月10日呈報期末報告書(修訂六版),現由空軍辦理,預於109年2月10日函轉民航局審辦,國防部賡續管制第三聯隊於109年3月1日前將整建計畫書報國防部,俟審查無誤後,將依建案作業程序納入五年兵力整建計畫。

 

運安會意見:建議列管。

 

110/01/28國空督飛字第1100008795號

一、依美國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規定,適當的跑道橫坡度應介於1.0-1.5%之間,經查臺中機場跑道橫坡度平均約為0.46%。

二、第三聯隊鑑於主跑道水泥道面風化日趨嚴重,委託專業顧問工程公司執行整建評估,同步將本項整修需求納入,並於107年03月22日辦理決標由「儀恆顧問有限公司」承攬。

三、「主跑道整建可行性研究委託評估案」評估全案整建經費概約15億餘元,民航局於109年3月19日場建字第1095004842號函復(期末報告修訂六版)無附加意見; 第三聯隊已於109年12月22日呈報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說明書,國防部審查意見: 「整建策略方案中,未詳述跑道在不關場整建原則下,中段區域加鋪瀝青時,場面如何營運,相關配合之設施 (備)如何調整設置」乙項審查意見,於110年1月13日令退第三聯隊澄復。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10/07/21國空督飛字第1100058741號

 

一、依美國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規定,適當的跑道橫坡度應介於1.0-1.5%之間,經查臺中機場跑道橫坡度平均約為0.46%。
二、第三聯隊鑑於主跑道水泥道面風化日趨嚴重,委託專業顧問工程公司執行整建評估,同步將本項整修需求納入,並於107年03月22日辦理決標由「儀恆顧問有限公司」承攬。
三、「主跑道整建可行性研究委託評估案」評估全案整建經費概約16億餘元,民航局於109年3月19日場建字第1095004842號函復(期末報告修訂六版)無附加意見; 第三聯隊前於110年7月6日呈報「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說明書」,國防部並於7月13日將該需求計畫書函送交通部民航局辦理審查。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10/12/10國空督飛字第1100100049號

一、依美國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規定,適當的跑道橫坡度應介於1.0-1.5%之間,經查臺中機場跑道橫坡度平均約為0.46%。
二、第三聯隊鑑於主跑道水泥道面風化日趨嚴重,委託專業顧問工程公司執行整建評估,同步將本項整修需求納入,並於107年03月22日辦理決標由「儀恆顧問有限公司」承攬。
三、「主跑道整建可行性研究委託評估案」評估全案整建經費概約15億餘元,民航局於109年3月19日場建字第1095004842號函復(期末報告修訂六版)無附加意見;第三聯隊前於110年7月6日呈報「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說明書」,國防部並於8月19日函送交通部民航局審查,該局於9月1日函復無附加意見,空軍待簽奉權責長官核可後,辦理建案。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依具體工作內容所示,該計畫仍在執行中。

 

111/6/21國空督飛字第1110048446號

ㄧ、依美國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規定,適當的跑道橫坡度應介於1.0-1.5%之間,經查臺中機場跑道橫坡度平均約為0.46%。
二、第三聯隊鑑於主跑道水泥道面風化日趨嚴重,委託專業顧問工程公司執行整建評估,同步將本項整修需求納入,並於107年03月22日辦理決標由「儀恆顧問有限公司」承攬。
三、「主跑道整建可行性研究委託評估案」評估全案整建經費概約16億餘元,民航局於109年3月19日場建字第 1095004842 號函復(期末報告修訂六版)無附加意見。
四、第三聯隊前於110年7月6日呈報「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說明書」,國防部於8月19日函送交通部民航局審查,民航局9月1日函復無附加意見;空軍111年2月審查仍有警戒機調處之情事,第三聯隊於6月15日修訂報部,刻辦理會審作業,俟簽奉權責長官核可後,辦理建案。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112/1/4國空督飛字第1110192196號

ㄧ、依美國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規定,適當的跑道橫坡度應介於1.0-1.5%之間,經查臺中機場跑道橫坡度平均約為0.46%。
二、第三聯隊鑑於主跑道水泥道面風化日趨嚴重,委託專業顧問工程公司執行整建評估,同步將本項整修需求納入,並於107年03月22日辦理決標由「儀恆顧問有限公司」承攬。
三、「主跑道整建可行性研究委託評估案」評估全案整建經費概約16億餘元,民航局於109年3月19日場建字第 1095004842 號函復(期末報告修訂六版)無附加意見。
四、第三聯隊前於 110 年 7 月 6 日呈報「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說明書」,本部於8月19日函送交通部民航局 審查,該局 9月1日函復無附加意 見;本軍 111 年審查(計畫處)仍有 警戒機調處及軍投預算不足之情 事,故已建請第三聯隊於 112年4月30日前將整建期程修訂 115-120 年後報部審查,並俟簽奉權責長官 核可後呈報國防部納入五年兵整, 辦理建案。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依具體工作內容所示,該計畫仍在執行中。

 

112/6/14國空督飛字第1120138965號

一、依美國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規定,適當的跑道橫坡度應介於1.0-1.5%之間,經查臺中機場跑道橫坡度平均約為0.46%。

二、第三聯隊鑑於主跑道水泥道面風化日趨嚴重,委託專業顧問工程公司執行整建評估,同步將本項整修需求納入,並於107年03月22日辦理決標由「儀恆顧問有限公司」承攬。

三、「主跑道整建可行性研究委託評估案」評估全案整建經費概約16億餘元,民航局於109年3月19日場建字第 1095004842 號函復(期末報告修訂六版)無附加意見。

四、第三聯隊前於 110 年 7 月 6 日呈報「主跑道整建工程需求說明書」,本部於8月19日函送交通部民航局 審查,該局 9月1日函復無附加意 見;本軍 111 年審查(計畫處)仍有 警戒機調處及軍投預算不足之情 事,故已建請第三聯隊於 112年4月30日前將整建期程修訂 115-120 年後報部審查,並俟簽奉權責長官 核可後呈報國防部納入五年兵整, 辦理建案。

五、承上,交通部民航局於112年1月12日召開「113年度軍民航合用機場場面設施維護費」需求會議,因應軍投預算不足,全案期程規劃自113-118年延後至115-120 年,惟先行辦理規劃設計,請本軍先行提送「先期規劃預算需求」,本部112年6月1日函送 113-114年「主 跑道整建工程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代收款收支計畫,俟民航局函復同意預算後,114年完成先期規劃設 計案,並依建案程序納入116-121年五年兵整辦理建案。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原因: 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112/12/26國空督飛字第第1120300517號

一、交通部民航局於112年1月12日召開「113 年度軍民航合用機場場面設施維護費」需求會議,因應軍投預算不足,全案期程規劃自113-118年延後至115-120年,惟先行辦理規劃設計,請本軍先行提送「先期規劃預算需求」。
二、本部於112年6月1日函送113-114年「主跑道整建工程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代收款收支計畫,俟民航局函復同意預算後,114年完成先期規劃設計案,並依建案程序納入116-121年五年兵整辦理建案。
三、交通部民航局於112年8月委請陸航科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完成「臺中機場滑行道整建工程」評估成果報告,並於112年9月12日函請本部儘速啟動第三聯隊「主跑道整建工程」後續工程執行相關作業。
四、本部於112年10月2日國空後設字第1120225462號令要求第三聯隊依前述依成果報告內容納入工程需求說明併同修正,管制113年3月1日前簽奉權責長官核定,113年9月呈報國防部納五年兵整。

 

運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原因: 具體工作內容尚未完成。

俟國防部臺中機場「主跑道整建工程」建案確認並發包施工後解除列管。

最後異動時間 11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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