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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2-05-015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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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立榮航空公司執行 BR 806 班機任務 MD-90 型機 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B-17917 於桃園機場落地時偏離跑道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2-05-015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檢視航管訓練考核及席位查核之規定,並督導航管作業,使訓練考核及席位查核發揮應有之機制,確保航管服務皆能符合規定。

回覆往來紀錄

101/9/24交航(一)字第1018100148號

1.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為檢討並落實現行之訓練及查核業務,業於100年11月飛航業務室成立訓練課,統籌辦理並檢視總臺各項飛航服務人員訓練業務,同時督考分析總臺各項飛航服務人員是否確實執行查核業務,確保飛航服務人員皆能遵循相關規定及程序進行作業,以維飛航服務品質及飛航安全。

2.已定期每半年每人實施一次航管人員席位查核,並施以不定期及抽檢方式,以及早發現並改正管制員不當缺失。

3.對於席位查核有缺失之同仁施予模擬機訓練,以加強其管制技能及熟悉各種狀況之處理。

4.另嚴格實施考核制度,於席位查核中如有二項以下列為「不滿意」時,針對不滿意項目實施強化訓練,並於強化訓練完成後再施以席位查核,直至不滿意項目確實改正為止,以確認其成效。另三項以上不滿意時,則暫停輪值席位並針對不滿意項目實施40至80小時強化訓練,訓練完成時須施以檢定,如經強化訓練及檢定後其飛航管制技能仍不符合規定,則依規定陳報民航局繳銷其檢定證。

5.對於學習進度落後或技能較差同仁,除以席位查核、強化訓練、補救訓練等方式補強外,單位主管或協訓官亦隨時以面談方式了解該同仁學習障礙,因材施教,期使管制同仁之技能均達標準。

6.為提升訓練品質,除加強模擬機之演練外,亦建置數位學習教材,供同仁閱讀,例「航空人為因素與團隊資源管理」及「在飛航管制作業中如何提供駕駛員最佳之氣象服務」等,並於閱讀後施以測驗,以確認同仁對教材內容之理解度。

7.製作訓練單位之相關資料,供新進人員及進階班學員於接受實務在職訓練前閱讀,並於施訓前施予測驗,以檢視學員受訓前準備工作是否充分,如未達標準則由施訓單位予以輔導,直到達到標準後再實施實務在職訓練,促使學員儘早進入學習狀況。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9-02-27
點閱次數 7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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