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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ASR-12-05-016


資料發布日期 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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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立榮航空公司執行 BR 806 班機任務 MD-90 型機 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 B-17917 於桃園機場落地時偏離跑道
改善建議編號 ASC-ASR-12-05-016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督導飛航服務總台評估管制員工作負荷及工作環境,落實「飛航管理程序」提供氣象資訊之規定。

回覆往來紀錄

101/9/24交航(一)字第1018100148號

1.評估管制員工作負荷:
(1)鑑於航管人員值勤時精神狀況與疲勞程度直接影響飛航安全,為消弭導致飛安事故之潛在風險因子,本部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已於值班班型、工作紀律宣導、執勤工作環境及執勤疲勞度研析等方面力求改善,除依作業方式規劃輪值排班方式,避免同仁因連續長時間值勤產生疲勞外,另要求航管單位班務負責人與單位主管平時即隨時注意值班人員到班時之身心狀況,如發現同仁有不宜當班情形,則立刻處理,調整人力運用,以填補當時人力空缺,維持飛航管制業務之正常運作。

(2)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於 100年執行「排班輪值與執勤疲勞度改善」委外服務案,針對航管人員輪班性質、工作特殊性及通勤等因素,研析航管人員執勤疲勞度,並提出最適班型及工作環境的改善建議,以作為後續改進之參考。

(3)於較繁忙之管制區研擬分席/分 區管制,以降低管制員之工作負荷,例如臺北區域管制中心,因應兩岸通航之航班實施海峽席與北部席之常態分區管制,以減輕管制員負荷。

(4)定期檢討各航管單位之人力及席位配置:於每年元月,依據各飛航管制單位前一年之業務量,檢討評估各單位之席位及人力配置情形,配合實際管制狀況適時調整。

2.工作環境改善:
(1)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於各個航管單位設置有管制員休息空間,供管制員於執勤休息時段使用,讓管制員得以妥適調整其精神狀態。另於南、北飛航服務園區休息空間設置有可調式光源、可調背式躺椅及按摩椅等,使管制員可於休息時段充分休息。

(2)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備有接駁交通車提供北部飛航服務園區同仁搭乘,降低管制員舟車往返之勞頓,另園區並設有卡拉OK視聽室、投籃機等娛樂或運動設備使管制員充分放鬆。

3.有關落實「飛航管理程序」提供氣象資訊之規定事宜:
(1)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業於100年5月25日及100年12月20日發函各航管單位確實依據「飛航管理程序」相關規定提供即時天氣資訊,以利駕駛員因應。

(2)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業已製作「在飛航管制作業中如何提供駕駛員最佳之氣象服務」數位課程,掛載於民航局「知識學習網」,並要求所屬管制員依限於101年2月29日前完成學習。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09-02-27
點閱次數 8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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