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0/06/03農林務字第1001741147號
農委會林務局於100年3月10日農授林務字第1000112597號函,請直轄市、各縣(市)政府及本會林務局各林管處,清查各轄區域內纜線、流籠之地理座標資料及依「航空障礙物標誌或障礙燈設置標準」之規定辦理。
業於本(100)年5月25日彙整林務局及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纜線、流籠座標資料,函送行政院飛安會、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及交通部民航局。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經濟部
100/05/13經營字第10002608780號
目前辦理情形如次: (一)關於台電公司部分: 1.有關鐵塔位於特種目視航路及目視走廊影響航安,須配合裝設障礙燈及標誌部分:障礙燈已完成617座(90.86%),包含太陽能型575座、市電型42座;標誌(鐵塔塗紅白相間油漆)已完成676座(99.56%),未 完成部分將持續配合辦理,預計於100年12月底前完成。 2.有關跨越河流、山谷或高速公路之閒置架空線路,須配合拆除及提供相關地理資訊部分:台電公司均已配合拆除閒置架空線路;至於運轉中高度高於地表45公尺以上之線路鐵塔設備之相關地理資訊,每年12月均依程序提報交通部民航局、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與空軍第455戰術戰鬥機聯隊等機關。 (二)關於12家民營電業部分: 1.和平、國光、嘉惠、森霸、嘉南、聚電及名間電廠等7 家已依相關規定完成裝置。 2.新桃、星能、星元電廠等3家因電纜屬地下化,無架空電線及電纜。 3.長生電廠已依規定完成標誌標示,障礙燈部分尚有6座鐵塔未裝置完成,預計於100年12月底前裝置完成。 4.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鐵塔位於航道上之中寮線已依規定裝置標誌;另航道外之鐵塔,陸續加設中,因鐵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時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度,故全部工程預計於101年12月底前完成設置。
飛安會意見:建請列管
102/01/28經授營字第10220352530號
有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1.中寮電源線跨越濁水溪段10座鐵塔已依規定設置警示標誌(橘/白相間油漆)完成並預訂102年8月前完成航障警示燈設置。 2.中寮電源線另有29座鐵塔油漆施工中。 3.其他電塔陸續規劃加設中;由於電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必須分區停電,且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度,目前因東北季風強烈已暫停施工,預訂102年3月全面復工,全部工程暫定民國102年12月前完工。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2/06/26經授營字第10220364280號
有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1.中寮電源線跨越濁水溪段10座鐵塔已依規定設置警示標誌(橘/白相間油漆)完成並預訂102年10月前完成航障警示 燈設置。 2.中寮電源線另有29座鐵塔油漆施工中,預計102年8月前完成。 3.其他電塔陸續規劃加設中;由於電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必須分區停電,且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度,前因東北季風強烈曾暫停施工,已自102年5月全面復工,全部工程暫定民國103年12月前完工。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3/01/20經授營字第10320351450號
有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1.中寮電源線跨越濁水溪段10座鐵塔已依規定設置警示標誌(橘/白相間油漆)完成。 2.中寮電源線另有45座鐵塔已完成橘/白相間警示標誌塗漆。 3.其他電塔已規劃加設障礙燈、標誌,惟電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必須分區停電,且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度,前因東北季風強烈已暫停施工,預計103 年5月全面復工,全部工程暫定民國104年12月前完工。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3/07/01經授營字第10320363030號
有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1.中寮電源線跨越濁水溪段10座鐵塔已依規定設置警示標誌(橘/白相間油漆)完成。 2.中寮電源線另有55座鐵塔已完成橘/白相間警示標誌塗漆。 3.其他電塔已規劃分4階段加設障礙燈及橘/白相間警示標誌,惟電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必須分區停電,且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度,且須加設障礙燈及標誌鐵塔數量較預估多,經重新檢討全部工程暫定106年12月前完工。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4/01/29經授營字第10420351800號
有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1.中寮電源線跨越濁水溪段10座鐵塔已依規定設置警示標誌(橘/白相間油漆)完成。 2.中寮電源線已完成65座鐵塔塗裝橘/白相間警示標誌塗漆(含前述跨濁水溪10座鐵塔)。 3.其他鐵塔已規劃分4階段加設障礙燈及橘/白相間警示標誌,由於電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必須分區停電,且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度,此外須加設障礙燈及標誌鐵塔數量較麥寮電廠原預估多,該電廠目前積極辦理中,工期預計於106年12月完工。
飛安會意見:持續列管。
104/07/15經授營字第10420363360號
有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1.中寮電源線跨越濁水溪段10座鐵塔已依規定設置警示標誌(橘/白相間油漆)完成。 2.中寮電源線104年上半年新增完成12座,合計完成77座鐵塔塗裝橘/白相間警示標誌塗漆(含前述跨濁水溪10座鐵塔)。 3.其他鐵塔已規劃分4階段加設障礙燈及橘/白相間警示標誌,由於電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必須分區停電,且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度,此外須加設障礙燈及標誌鐵塔數量較麥寮電廠原預估多,該電廠目前積極辦理中,工期預計於106年12月完工。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完成期限106年12月底
105/01/26經授營字第10520351670號
有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1.中寮電源線跨越濁水溪段10座鐵塔已依規定設置警示標誌(橘/白相間油漆)完成。 2.中寮電源線104年上半年新增完成12座,合計完成77座鐵塔塗裝橘/白相間警示標誌塗漆(含前述跨濁水溪10座鐵塔)。 3.其他鐵塔已規劃分4階段加設障礙燈及橘/白相間警示標誌,由於電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必須分區停電,且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度,此外須加設障礙燈及標誌鐵塔數量較麥寮電廠原預估多,該電廠目前積極辦理中,工期預計於106年12月完工。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完成期限106年12月底
105/07/14經授營字第10503004670號
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1.中寮電源線跨越濁水溪段10座鐵塔已依規定設置警示標誌(橘/白相間油漆)完成。 2..中寮電源線105年上半年新增完成40座,合計已完成123座鐵塔塗裝橘/白相間警示標誌塗漆(含前述跨濁水溪10座鐵塔)。 3.其他鐵塔已規劃分4階段加設障礙燈及橘/白相間警示標誌,由於電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必須分區停電,且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度,此外須加設障礙燈及標誌鐵塔數量較麥寮電廠原預估多,該電廠目前積極辦理中,工期預計於106年12月完工。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完成期限106年12月底
106/01/09經授能字第10603000140號
有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1.中寮電源線跨越濁水溪段10座鐵塔已依規定設置警示標誌(橘/白相間油漆)完成。 2..中寮電源線105年下半年新增完成37座,合計已完成160座鐵塔塗裝橘/白相間警示標誌塗漆(含前述跨濁水溪10座鐵塔)。 3.其他鐵塔已規劃分4階段加設障礙燈及橘/白相間警示標誌,由於電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必須分區停電,且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度,此外須加設障礙燈及標誌鐵塔數量較麥寮電廠原預估多,該電廠目前積極辦理中,工期預計於106年12月完工。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06/08/02經授能字第10700069630號
有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辦理情形如下: 1.中寮電源線跨越濁水溪段10座鐵塔已設置障礙燈及橘/白相間警示標誌完成。 2.中寮電源線106年上半年新增完成25座,合計已完成185座鐵塔塗裝橘/白相間警示標誌塗漆(含前述跨濁水溪10座鐵塔)。 3.其他鐵塔已規劃分階段加設障礙燈及橘/白相間警示標誌,由於電塔加設障礙燈及標誌施工必須分區停電,且易引發當地居民抗爭,影響施工進行,此外須加設障礙燈及標誌鐵塔數量較麥寮電廠原預估多,該電廠目前積極辦理中,工期預計於106年12月完工。
飛安會意見:建議持續列管。 俟完成後解除列管。
107/02/14經授能字第10700069630號
有關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麥寮電廠)所屬架空電線、電塔加裝障礙燈、標誌一案,麥寮電廠業於107年2月5日以麥寮汽電字第181300212320號函復全數完工。
飛安會意見:建議解除列管。
內政部
98/01/16臺內空勤字第0980860004號
【執行計畫】
本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辦理修訂特搜隊勤務標準作業程序,將「被救援民眾配載安全頭盔之可行性」納訂。
【辦理情形】
本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於97年11、12月主管會議、下半年度常年訓練邀集隊、分隊、駐地主管、幹部與會多次研商,並參考國外搜救案例後,將「被救援民眾配載安全頭盔之可行性」納入「山區搜救標準作業程序」修訂項目,於97年12月24日消署搜字第0971800404函頒各分隊、駐地遵行。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100/03/16原民經字 第1001011217號
已於100年3月16日以原民經字第1001011217號函要求各縣市政府(含各直轄市及金門、連江兩縣)(澎湖縣政府、金門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除外)「對於跨越河流、山谷或高速公路之架空電線、電纜、流籠、鋼線,如已廢棄閒置,應依相關法規處理,如已構成航空障礙物,應依規定加裝障礙燈、標誌,並公告障礙物相關地理資訊,以提醒飛越附近之航空器提高警覺,避免撞擊而發生事故」遵示飛安會該項飛安改善建議辦理。
飛安會意見: 接受,建請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