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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ASR-21-12-004


資料發布日期 1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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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AJ2199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ASR-21-12-004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要求凱翔及其他活動團體,評估預防刻意違反目視天氣標準進行飛航活動的機制,如管制臺放行或登錄天氣等程序,以確保所有操作人遵守相關法規作業。

回覆往來紀錄

111/3/17交航(一)字第1118100067號

1. 民航局於各年度皆舉辦「超輕型載具測驗/檢驗工作人員講習」訓練,課程內容均包括向載具操作人講解並宣達相關法規及遵守各活動團體之活動指導手冊規定,俾利飛航安全運作。
2. 民航局110年7月版「超輕型載具活動指導手冊編訂範本」亦已要求各活動團體評估預防刻意違反目視天氣標準進行飛航活動及安全管理的規定,並要求各活動團體主動提報刻意違犯飛航法規之操作人予民航局,民航局將依民用航空法第119條之1條得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停止其活動或廢止超輕型載具操作證。
3. 有關上揭範本內所述安全管理包含下列項目:
(1)各協會訂定活動場地跑道及滑行道進出及管制規定。
(2)許可飛航天氣標準及觀測方式。
(3)空域飛行規定。
(4)公告空域範圍,包含高度限制及鄰近機場管制地帶、離到場航線、目視飛航走廊及重要軍事設施及禁限航區相關位置,以利載具操作人辨識及遵守與避免誤入禁、限航區。
(5)天氣狀況通報。
(6)登錄載具飛航資訊紀錄。
(7)飛航活動前,向飛航管制單位詢問與活動空域相關之飛航公告資訊。
(8)違反相關規定或不聽從場地指揮人員之處理方式。
4. 民航局已要求各活動團體依上揭範本內容及配合各活動團體的運作及特性,編訂符合現行實際運作情況之活動指導手冊,俾利運用。目前各活動團體皆已完成該協會之「超輕型載具活動指導手冊」最新版修訂,並均已經民航局核定。

 

運安會意見: 結案

 

最後異動時間 113-05-10
點閱次數 9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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