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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B-ASR-23-09-002


資料發布日期 1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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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名稱 AL2816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編號 TTSB-ASR-23-09-002
受建議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改善建議狀態 結案
改善建議內容

要求中華航協及其他活動團體,宣導並要求所屬會員依據所操作之載具性能 及飛行空域環境,於核定空域內適當的高度進行操作,以維飛航安全。

分項執行計畫

分項執行計畫 辨理超輕型載具飛航安全宣導及法規教育訓練計畫
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管考狀態
已結案
民航局於收到調查報告草案後,即進行飛安宣導及法規教育訓練,已完成具體工作內容。
結案日期 113年03月08日
具體工作內容01

113/2/17交航(一)字第1138100052號函

一、本部民航局針對超輕型載具之管理係依民用航空法、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並依法實施各項查核作業;對於提昇飛安作法方面,除行政督導外,並輔以舉辦講習方式,持續對各協會宣導超輕型載具之航、機務安全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部民航局每年舉辦2次測驗工作及教練人員之訓練與講習,並請各協會負責人參與,同時亦開放經協會推薦之普通操作證會員或一般民眾參加講習。
(二) 講習之主要內容為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規、超輕型載具操作性能、活動安全及案例分析、超輕型載具檢驗實務、空域環境及航管等相關規範,以強化國內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之測驗工作及教練人員對超輕法規、技術考驗程序及飛行實務之本職學能。
二、本部民航局於本事故事件發生後,所進行之飛安宣導與講習教育如下:
(一)於111年11月12日、27日所辦理2場次講習中,針對110年1月7日凱翔航空運動促進協會所屬AJ2199之飛航事故進行研討及飛安宣導。
(二)運安會於112年6月9日發布「AL2816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調查報告草案」初步事證後,於112年7月15日、11月25日所舉辦之2場超輕活動講習中,研討並宣導前述案件及112年3月16日順風飛行協會所屬SF2555事故及法規要求。
(三)本部民航局於112年7月25日以標準四字第1125011828號函,要求各協會確實轉知所屬會員,依據所操作載具性能及飛行空域環境,於核定空域內適當高度進行操作以維飛航安全,謹摘述函示內容如下:
1.近期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大多與操作人操作誤失或違規飛航相關,請確依民航局核定活動指導手冊進行飛航活動,各協會管理人員應加強安全管理作業,並不得有違規飛航行為。
2.各協會應宣導所屬會員、超輕型載具所有人、超輕型載具操作人,依法應負超輕型載具飛航安全之責,對超輕型載具為妥善之維護,並從事安全飛航作業。
3.各協會應督導會員落實各項紀錄填寫,所有飛航活動均應落實記錄,並應依規定辦理相關保險,以符合法規要求確保飛航安全。
4.民航局檢查人員於執行定期/不定期現場查核時,將針對飛航活動安全管理、法規遵守情形及紀錄加強檢查。
(四)本部民航局於112年10月3日運用召開「民航低空飛航活動研討會」之時機,由中部、南部、東部各協會推派代表,說明各協會活動現況及飛安管理加強作為,藉由經驗分享方式,共同促進超輕型載具飛航安全。

最後異動時間 113-05-09
點閱次數 4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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