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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公司 BR316 班機 BOEING MD-11 型機 國籍登記號碼 B-16101 於中正國際機場降落時重落地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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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類別
不正常跑道接觸(ARC)
發生時間
90-11-20
事故機型
BOEING/MD11
發生地點
桃園國際航空站/桃園中正機場

事故簡介

民國90年11月20日,長榮航空BR 316班機,機型MD-11,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B-16101,執行由澳洲布里斯本國際機場飛往台北中正國際機場之定期載客任務,於最後進場時發生「彈 跳落地」(bounced landing)情形,重飛後,發現左鼻輪爆胎、鼻輪艙結構部份受損、鼻輪艙後緣之蒙皮有皺摺等現象。

調查發現

    與可能肇因有關
    1. 操控駕駛員在第一次重落地彈起後,過量操作導致第二次之重落地及彈跳,造成鼻輪艙及其附近結構受損。

    與風險有關
    1. 操控駕駛員在第一次著陸前之平飄時機晚,非操控駕駛員(正駕駛員)亦未發現並處置,致著陸時下降率大、落地重。
    2. 操控駕駛員在落地過程中之操作技巧,有部分不符合該型機操作手冊要求。

    其他
    1. 飛航組員依現行民航法規持有合格有效證照。
    2. 駕駛員依現行民航法規要求完成相關訓練。
    3. 駕駛員執勤時間、飛行時間、休息時間及個人生活情形等資料,皆未顯示任何既有之醫藥、行為、或心理等問題,而可能影響其事故當天表現。
    4. 該機載重與平衡在限制範圍内。
    5. 事故班機之座艙語音記錄器斷電時機,該機飛航組員未立即依「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規定將CVR斷電。
    6. 記錄最後三十分鐘之座艙語音紀錄無法提供本案調查所需之重要座艙語音資訊。

改善建議

    致長榮航空公司
  1. 針對駕駛員「平飄時機晚」與「落地過量操作」等情況,檢討MD-11型機飛...
  2. 加強機長(或正駕駛員)對副駕駛員於擔任操控駕駛員時,在落地階段中應有之...
  3. 檢討MD-11型機駕駛員對操作手冊中要求之操作技巧遵循情況。
    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1. 參照國際民航組織第十三號附約第6.3.8.2節之建議,評估修訂相關民航...
  2. 國內各航空站航務組之作業程序,須包括發生失事或重大意外事件時,航務員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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