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wk II 型超輕型載具於烏來下阿玉山稜線附近墜落
案件編號
18694
事故類別
操控下撞擊地障(CFIT)
發生時間
94-03-20
事故機型
超輕型載具/Hawk II
發生地點
機場外/臺北縣烏來鄉
事故簡介
民國94 年3 月20 日上午約0700 時,一架CGS航空設計、製造之Hawk II 超輕型載具(無編號),自台北縣樹林鎮柑園飛行場起飛,目的地為宜蘭飛行場。該機有前後座,事故當時操作人在前座,後座為乘員。根據訪談,該機起飛及爬升過程一切正常,自柑園起飛後向東南山區飛行,約於0730 時墜落於烏來下阿玉山稜線附近樹林內。墜落地點座標為北緯 24º50’16”;東經121º35’47”,標高約3,500 呎。操作人及乘員均未受傷。
調查階段
調查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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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當時之天氣資料(風向風速)及地形等因素,不足以證實有下降氣流;
- 本事故與該超輕型載具之發動機、系統及結構無關;
- 事故機未具備即時定位回報管理機制致通報與搜救困難;
- 操作人不清楚超輕型載具飛航相關規定,未深入瞭解載具之操作性能;
- 操作人可能於發現與地障隔離不足時,欲超越或迴避障礙,但因改正不及而撞擊樹梢墜落;
- 囿於人力,民航局僅能於新聞媒體或民眾反映違規時派員處理,對於各地超輕型載具平日活動查核執行上有困難致管理成效有限;
- 「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因土地限制等因素而難以落實執行;
- 因「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難以落實執行,且本案當事人亦未加入任何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以致本次事故無活動團體、載具所有人或操作人及時通報、妥善處理超輕型載具之飛航事故。
改善建議
- 確實依民用航空法及「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從事活動。
致超輕活動團體、超輕型載具所有人及操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