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1080821新億鰏36號漁船彰化外海碰撞事故


  • facebook
  • twitter
  • Line
船舶種類
漁船
事故類別
碰撞
發生時間
108-08-21
發生地點
彰化王功外海

事故簡介

民國108年8月21日,高雄籍一艘總噸89.63、船名「新億鰏36號」漁船,登記號碼CT4-2487,於彰化王功外海疑似遭貨輪撞翻沉沒,船上6名船員均全數獲救,其中1員重傷,5員輕傷。

調查發現

    與可能肇因有關
    1. MARCLIFF 駕駛臺大副當值期間,未依照避碰規則第 5 條之規定保持正確瞭望;在利用避碰雷達當作輔助瞭望時,設定避碰雷達警告音響之功能為關閉,以致接近新億鰏過程中無任何警告音響作動而肇致事故。
    2. 新億鰏航行中船長在停俥漂航前,未依照避碰規則第 5 條之規定保持正確瞭望,以致未瞭解其處境及碰撞危機;在發現 MARCLIFF 接近時,未依照避碰規則第 17 條之規定,於不能避免碰撞時,未立即動俥採取最有助於避免碰撞之措施以致遭撞擊翻覆。

    與風險有關
    1. 船長及駕駛員忽視駕駛臺避碰雷達安全警告設定為最小值及駕駛臺航行值班報警系統關閉之現象。
    2. MARCLIFF 駕駛臺值班大副未持續關注雷達進行瞭望,不符 STCW 國際公約 A 篇「強制性標準」中有關「瞭望」及「履行航行當值」之規定;未運用視覺、聽覺等因應環境變異之方式進行瞭望,未能發現碰撞風險,不符國際海上避碰規則「正確瞭望」之規定。
    3. 大副靠泊期間負責貨物裝卸作業,完工後立即開船繼續駕駛臺航行值班,而應該同時值班船員卻受船長派遣執行保養工作,致駕駛臺沿岸航行瞭望作業由大副一人承擔。
    4. 船長自接任到發生事故經過 7 天 3 個港口,未履行船長職務填寫「船長夜令簿」俾使當值駕駛員遵守,該船長夜令簿為安全管理系統之一環,和保持連續安全航行有密切關係。

    其他
    1. 航向紀錄器於事故時段之時間和航向不相符,顯示離港前航向紀錄器未開啟,駕駛臺航儀管理紀律不完善。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