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004宇豐遊覽車台9線往北蘇澳隧道追撞事故
營運單位
宇豐通運有限公司
營運類別
遊覽車客運業
事故類別
造成死傷事故
發生時間
112-10-04
發生地點
台9線北向104K+200處(近蘇澳隧道北向出口)
事故簡介
宇豐通運有限公司所屬一輛營業遊覽大客車,執行載客旅遊行程,車上載有駕駛員1人、隨團服務人員1人及乘客 32人,共計34人。於民國112年10月4日1515時行經台9線北向104K+200處(近蘇澳隧道北向出口),追撞前方一輛已減速準備停等紅燈之另1輛營業遊覽大客車(該車載有駕駛員1人、隨團服務人員1人及乘客 31人,共計33人)。本次事故造成2車共19人受傷。
調查階段
事故座標位置
調查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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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駕駛員於蘇澳隧道內已超速行駛,當發現前方路況後欲將車輛減速時,先使用油壓減速器,接著才使用主煞車,由於主煞車作動時機過晚,導致無法安全煞停而撞擊前方遊覽車。
與可能肇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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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駕駛員平時使用油壓減速器通常僅撥至第2段,然事故發生前卻一次將油壓減速器撥至最高的第5段,顯示當時事故駕駛員認為需要相當主煞車約8至9成之煞車效果,此情況應屬緊急狀態需將車輛立即煞停,然事故駕駛員卻未使用主煞車進行緊急煞停操作,與一般正確煞停操作不符。
與風險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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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駕駛員持有公路局核發之有效駕駛執照;無證據顯示本事故與酒精及藥物有關;事故車輛領有公路局核發之有效行車執照;事故車輛輪胎、轉向系統、保養、維修及檢驗紀錄無異常狀況;主煞車系統在事故前並無氣壓不足之情況,事故後進行煞車力檢驗之結果為正常。
- 由於車主手冊未提及油壓減速器作動指示燈出現綠色閃爍的狀況,且事故駕駛員未能透過維修技師的說明釐清作動指示燈閃爍之原因,加上事故車輛經在檢修後閃爍情況仍持續發生,可能導致事故駕駛員產生誤認系統存在異常,而無法確定作動指示燈閃爍時車輛性能是否維持正常。
- 依據事故車輛以及同型車油壓減速器測試結果,事故車輛之油壓減速器作動效能為正常;事故車輛之油壓減速器氣壓及油壓輸出性能相較同型車並無顯著差異;油壓減速器作動指示燈開始閃爍後之氣壓及油壓輸出性能亦無顯著下降。
- 事故車輛油壓減速器之作動指示燈自1515:20.8時熄滅後至1515:24.3時撞擊前方遊覽車前皆未再度亮起,此時間區段與事故車輛之車速大幅下降之時間相符,油壓減速器可能因事故駕駛員於此時使用主煞車進行減速而停止運作。
- 由於事故路段為緩下坡且位於隧道內、事故車輛處於較高之檔位、事故駕駛員當下欲減速而放開油門踏板等狀況加成下,事故車輛之引擎轉速可能低於1,800轉/分,因此無論是煞車力之輸出性能或是散熱效果皆處於相對不足之狀況,造成油壓減速器因引擎轉速較低而輸出不如預期;油壓減速器亦因系統散熱不足,造成油液溫度升高,進而開始閃爍作動指示燈。
- 事故車輛在碰撞前儀表板亮起之紅色燈號,應為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dvanced Emergency Braking, AEB)之碰撞警示,碰撞前事故駕駛員已完全踩下煞車踏板,故AEB之緊急煞車功能已被覆蓋而不會作動,僅有碰撞警示之出現,符合測試報告之說明。另事故後解讀行車電腦並未發現AEB作動紀錄,可確認事故車輛碰撞前AEB並未介入緊急煞車。
其他
改善建議
- 向所屬駕駛員加強有關主煞車與輔助煞車系統之正確操作概念,確保駕駛員於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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