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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公司BR56飛航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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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類別
遭遇亂流(TURB)
發生時間
106-11-22
事故機型
BOEING/B777-300ER
發生地點
機場外/日本宮崎機場/約東北東42浬位置

事故簡介

民國106年11月22日長榮航空公司一架B777-300ER型機執行BR56航班,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B-16718,UTC時間1208由桃園國際機場起飛執行載客任務,目的地為美國芝加哥歐海爾國際機場。UTC時間1336時,途經日本宮崎機場東北東42海浬公共海域,高度31,000呎,遭遇亂流,造成3位乘客及8位客艙組員擦傷及挫傷等傷勢,其中1位客艙組員遭受右腳腓骨末端骨折重傷。航機於11月23日UTC時間0038降落於芝加哥歐海爾國際機場機場。

調查發現

    與可能肇因有關
    1. 依據飛航資料紀錄,該機於巡航高度 31,000 呎期間,垂向加速度出現最大擾動 1.68 g 至-0.13 g,渦流消散率立方根之極大值超過0.7,顯示該機遭遇強烈亂流。當客艙組員收到亂流警告時正值餐飲服務階段,未能及時回廚房固定餐車並就座,亂流發生時,遭餐車撞擊受傷。

    與風險有關
    1. 長榮航空客艙組員手冊無餐飲服務階段遭遇可預期亂流之處置程序,僅要求儘速就座,客艙組員為完成餐車回推廚房固定作業需花費較長時間就座,該手冊程序,實務上無法減低客艙組員受傷之風險。
    2. 長榮航空現有航行中遭遇亂流程序,並無駕駛員於飛航路徑遭遇中度或強烈亂流時,須向公司飛行派遣部門報告亂流資訊之程序,顯示其未具備民航通告有效避免晴空亂流系統之第 3 個要素-落實駕駛員報告的執行及聯絡系統(不是指航管通話),有效避免晴空亂流系統不盡完整。

    其他
    1. 本事故與飛航組員及其操作之證照、航機之載重平衡、飛機系統無關。

改善建議

    致長榮航空公司
  1. 加強客艙組員手冊完整性及客艙組員訓練,著重於餐飲服務階段遭遇亂流之處置...
  2. 確實遵照相關民航通告涉及避免晴空亂流,落實駕駛員報告的執行及聯絡系統,...
    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1. 督導長榮航空及其他我國籍航空公司加強客艙組員手冊完整性及客艙組員訓練,...
  2. 督導長榮航空及其他我國籍航空公司落實避免晴空亂流之相關民航通告,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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