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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1營明貨櫃船於基隆港西防波堤擱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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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種類
貨櫃船
事故類別
擱淺
發生時間
113-12-11
發生地點
基隆港

事故簡介

民國113年12月11日約2310時,國籍貨櫃船「營明」,國際海事組織編號9462732,總噸位91586,船長333.20公尺,船寬42.80公尺,於基隆港進港過程中,擱淺於西防波堤,造成船首及防波堤受損。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及環境污染。

調查階段

民國113年12月11日約2310時,國籍貨櫃船「營明」(以下稱營明輪),IMO編號9462732,總噸位91586,長333.20公尺,寬42.80公尺,貨櫃總裝載量為8,664TEU於基隆港進港過程中,擱淺於西防波堤,致使船首受損。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及環境污染。

調查發現

    與可能肇因有關
    1. 營明輪進港前,引水人預期有向西之潮流,將該輪引領於基隆港進港航道東側,惟當時實際潮流與引水人預期不符,且引水人未依對地航向(Course over Ground, COG)適時調整艏向,因此船舶接近防波堤口時,船位仍偏於航道東側。
    2. 營明輪於進港前段保持較高船速,接近防波堤口時雖已降至微速進俥(Dead Slow Ahead),但船速仍約10節,因俥葉排水流速低於船速,雖採左滿舵操作,但舵效不足;其後雖加速以增加舵效,惟船位與防波堤距離不足,最終擱淺於西防波堤。

    與風險有關
    1. 引水人未能依「IMO A.960(23)」與船長資訊交換(Master-Pilot Information Exchange, MPX)之建議,提供駕駛臺團隊完整且明確之進港操船策略、風險評估與應變規劃,亦未能落實「引水人管理規則」第34條規定,提供駕駛臺團隊領航計畫及補充資訊,致影響駕駛臺團隊監控風險與及時介入之能力。
    2. 營明輪駕駛臺團隊對引水人引領該輪艏向及船位狀況存在疑慮,多次對引水人提出詢問,但未建議引水人採取修正措施,亦未及時介入操作,駕駛臺團隊未能發揮監控風險與及時介入之功能。
    3. 船舶管理公司之「航行安全手冊」未明確律定船長與引水人於資訊交換(MPX)時之詳細內容,如:領航計畫及海象資訊等,較難建立共同情境認知及操船共識。
    4. 營明輪航行計畫之必填項目未包含進港應變計畫(Contingency Plans)例如中止條件與替代方案,致駕駛臺團隊於船位持續偏離航向時,缺乏依據判斷介入時機。
    5. 船長與引水人資訊交換(MPX)未能充分落實,操船計畫共識亦未完全建立,致操作過程多仰賴經驗判斷,增加錯失關鍵修正時機之風險。此一情況與本會對引水人領航相關事故調查之觀察結果相符,顯示此一風險並非單一事件。

    其他
    1. 事故當時,營明輪舵機、主機及導航等設備均運作正常。
    2. 營明輪船長、當值船員及引水人均持有我國主管機關核發之效期內適任證書,且無證據顯示有疲勞狀況。
    3. 事故當時,基隆港外海風向為北北東風,平均風速24節;基隆港內為落潮期間,距最低潮約5小時。
    4. 引水人訪談紀錄稱事故時有兩艘漁船(有兩盞白燈)在航道上影響進港,經檢視及比對相關錄影設備、岸際雷達、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AIS)及船舶航行資料紀錄器(Voyage Data Recorder, VDR)等紀錄,確認事故期間在堤口內外除了2艘拖船及1艘引水船顯示白燈外,無其他船舶。
    5. 部分國際商港(如日本)提供引水資訊卡之書面資料,此類資料能有效補充口頭資訊交換,並協助船長和引水人於關鍵操船資訊達成共識。

改善建議

    致基隆港引水人辦事處
  1. 落實引水人領航前與船長間之資訊交換(Master-Pilot Information Exchange, MPX),特別著重於:航向與速度控制策略、轉向點、港口作業特殊性及應變計畫等事項,並確保雙方在情境認知與領航決策上能建立共同理解,以強化操船作業共識。
  2. 落實引水人管理規則之領航程序注意事項,例如:當實際狀況與領航計畫出現偏差,引水人應與船長持續溝通並及時修正。
    致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1. 於現有船員訓練與案例分享之基礎上,進一步納入針對船舶進出港期間引水作業之駕駛臺資源管理(Bridge Resource Management, BRM)情境演練與評估,例如:駕駛臺團隊於識別到危害或異常時,對引水人操作的監控與介入技能,確保相關技能符合公司與國際標準要求。
  2. 於相關程序書,增訂船長應主動與引水人確認進出港操船作業內容之機制,並納入公司安全管理系統(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SMS)之內部稽核計畫及定期執行稽核作業。
    致交通部航港局
  1. 督導各港落實引水人領航前與船長間之資訊交換(Master-Pilot Information Exchange, MPX),特別著重於:航向與速度控制策略、轉向點、港口作業特殊性及應變計畫等事項。並參考IMO A.960(23)相關建議及部分國際商港之實務作業,研議提供引水資訊卡制度之書面資料,以確保雙方在操船作業上達成共識。
  2. 督導各港引水人落實「引水人管理規則」第34條之領航程序注意事項,引水人不僅在登輪初期進行資訊交換,當實際狀況與領航計畫出現偏差,引水人應與船長持續溝通並及時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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